室友的選擇 - 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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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著簡化

當時有四個人要合租房子

A男, B男, 原PO, A女, B女

但是由於B男和原PO沒有credit可以run
所以最後是由A男, 原PO, 和A男姊簽的合約

不幸的是

兩個月後

A男搬出去了!!!!!!!
(而且還是隔壁)

但是同時A男說 "我閃光可以住進來頂我的位子喔"
可是原PO不想被自己的閃光誤會, 於是拒絕了

這時A男又說他要毀約, 如果毀約, 當初簽合約又有繼續住的原PO就要倒楣了
於是剩下的四個人辛苦的分攤起房租

就在剛剛這個moment, A男說他要拿回 "despoit"
原PO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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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們四個人去跟房東說明這個情形, 並跟他說你們也都有定時付錢
看能不能合約由你們現在的人重簽

中間跑掉的A男就別理他, 讓他自己去跟房東凹回despo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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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09-05-19
沒錯~deposit是進去房東的口袋~又不是進去原po的口袋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05-22
你是故意把deposit拼那樣吧 哈哈
Kumar avatarKumar2009-05-25
deposit會扣 所以不可能給他拿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