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所概括的範圍在哪?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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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家暴是僅限於肢體上的
或是心理的也足以構成家暴嗎?
如果他像你說
你去報家暴啊
到時候我們再來看!!
這樣究竟可不可以報家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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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avatarJacky2011-05-11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其中:
一、身體上不法侵害:如身體上傷害、遺棄、或強迫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或行為等。
二、精神上不法侵害:如言詞恐嚇、威脅、辱罵、跟蹤、監視、操控、或毀損物品……等。
三、至於「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成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1.配偶或前配偶
2.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3.現為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4.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有關保護令之核發,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設有規定(連結裡滿詳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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