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撫養費、贍養費和離婚相關問題<20點>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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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最近因為又受到父親的暴力施打(差點把我媽掐死,還好我弟弟在場有拉開,結果換我弟被毆打),不堪其擾,終於痛下心來想離婚。
因為這不是第一次了,而之前的傷害也都有去驗傷,作筆錄。家暴官是跟我媽說她已經到達可以直接離婚的地步了。
不過現在我比較擔心的是我爸因為欠國稅局一堆稅金和罰單沒繳,所以沒有銀行帳戶。所以賺的錢都是母親的名下的帳戶,但是本子跟印章都在爸爸手上。
加以還有一棟房子,不過名子"好像"是在我爸的名下。
現在我擔心的是
1.母親本身又沒有經濟能力,我比較擔心母親離婚後是不是有辦法拿到贍養費?
2.父親是否還是有繼續扶養我們的義務?弟弟才大一,我不希望他因此受到影響,我都大四了,比較沒差...
3.父親時常言語恐嚇要傷害母親方的親戚,而我和母親都覺得有可能發生,是否可以申請母方親戚的保護?
先感謝您的回答
讓我在考研前有個安定的心情...

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09-02-18
安安心吧,考上研後就可以報答你母親了,加油。
1、贍養費的性質,主要在對你母親做一定程度的扶養義務,但目前你們兄弟兩都在就學,也要注意這方面費用,因為就學的事實明白清楚,要拿到比較容易,在台灣贍養費是一種協議性質哦。
2、有,你父親在學費這部份還有義務,但你們的年齡已經夠大了,法院淮的機率不大,除非你父親很有錢,法院才會淮,不然大概只會有(學費部分)。
3、保護令是基於(保護)的需要事實,所以無論是母親、親屬都可以。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02-17
1.可以得到贍養費精神傷害
2.父親必須負擔小孩子扶養費
例如小孩子食衣住行育樂和小孩子從小到學業結束等等的費用
3.手先必須把證據找好再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