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報案一定要到護籍地(施報地點)的警察局報案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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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家暴報案一定要到護籍地(施報地點)ㄉ警察局報案嗎?
我有發問過問題: 答案如下:
家暴案件可以要求警員幫你填寫「家暴案件調查記錄表」
那是張三聯單,警員一張要留存、一張要給社會局,一張要給你
你可以跟警員說,我要報案,但不要提出保護令聲請也暫不提傷害告訴
但你留著這個單據,如果有天你提出保護令聲請或離婚訴訟
現在是因為我沒有工做.怕現在申請離婚.但又拿ㄅ到小孩ㄉ監護權.所以我只想要到警察局報案.做為將來申請小孩監護權之用.但我之前又有ㄑ媽媽家ㄉ警察局報案 但警察又說要到戶籍地(施報地)ㄉ警察局.但先生又跟戶籍地ㄉ警察又認識.因為我ㄅ想給ㄊ家ㄉ人知我有ㄑ報案.難到其ㄊㄉ警察局ㄅ能報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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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 avatarIda2006-06-12
現在警方報案程序是單一窗口(發生任何案件在那裏報案都可以,在台北發生,高雄市報案都可以),警察說要到戶籍地(施報地)ㄉ警察局?這句話是推拖之詞,也就是所謂拒絕受理報案!有些員警心態則是能少事就少事,沒事找事幹嗎?這位員警要受相當的處分,就是騙妳這外行人、老實人。
警方報案程序是全省單一窗口,警察絕拒受理,就是要處分,就叫他們的長官(督察員)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