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最多可以罰多重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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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很過分 他頂了一間小餐廳 為了要我媽媽去幫他 特地在3月底的時候跑到我媽媽上班的地方 當著他的同事老闆面前打我媽媽 可是媽媽並沒有去醫院驗傷 上各星期二 有一個計時的早班人員不過請假帶著她的家人去醫院看醫生 結果星期三我爸爸就叫她不用做了 星期六有一各櫃檯小姐也說要公休 結果星期天就又叫她不用做了 一直趕人家回去 昨天4/15 客人原本是點餐要內用 後來就又加點外帶的便當跟單點魚 結果我爸爸就看不懂單子上的內容 就在下午兩點多就開始對我言語上的羞辱 罵我 踢我的左腹側 用手打我的右臉 打到牙齒都出血了 後來還趕我走人 就在我帶上安全帽要走人的時候 他就用有椅背的圓椅子往我的頭上打過來 結果因為有安全帽的緣故 所以那張椅子就往下滑 砸到我的肩膀 後來去醫院驗傷 醫生原本說沒有明顯外傷 是不能夠幫忙驗傷的 我說我臉上的紅腫 肩膀上的傷都不能夠開驗傷單嗎 醫生看到我肩膀上的傷 才願意幫我開驗傷單 像我爸爸這麼惡劣的人 他是我爸爸卻再店裡面當著媽媽還有另外一各早班的計時人員面前打罵我 又當著師傅的面前用椅子砸我 雖然都是在台北市復興北路427巷 亞比斯餐廳 發生的事情 這樣子也能夠算是家暴嗎 家暴最重可以罰多重 我住在台北縣蘆洲市
http:blog.yam.com/b698530999 這是我的部落格 我把我的驗傷單放在上面的相簿中存證
Update:
http://blog.yam.com/b69853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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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08-04-17
有重大傷亡者會判刑12年, 我想你平時要蒐証, 最好錄下他對你或你媽說的話, 或行為, 另外, 要有目擊者當証人, 而且每次發生時, 都要報警, 驗傷的話, 我覺得婦幼醫院不錯, 我有去驗過, 另外, 你的情形也是家暴(以家暴法而言, 四等親以內的言語或是暴力, 就連一個巴掌也算), 另外, 也要把因家暴而毀損的物品拍存証, 如用來砸你的椅子, 打罵的情形都可以拍下來存証, 但家暴的刑罰很輕, 不像刑法一樣, 沒有死刑, 最嚴重關十二年, 如果可以離開你父親是好的, 你母親只要逃, 不要被父親找到, 最多你父親告你母親不屢行同居義務, 訴離婚更可, 沒有後續的問題, 因為如果你父親被關, 很有可能會假釋, 來找你們算帳, 因此, 最好是能離開他...
2008-04-24 18:17:45 補充:
另外, 建議你找家暴中心來幫助你, 每個縣市都有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8-04-17
經勸阻不聽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