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是太誇張了!!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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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中和市的警察 實在是太誇張了!!
我騎車在景平路上
..被攔下檢查排器管...
車號/證號 *******
違規日 970613
應到案日 970628
告發單編號 *********
罰鍰 ?????要我去監理站驗車再說??
違規事實 駕駛機車,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
更改 變造排氣管製造噪音
實在是太誇張了!!
我先和老闆借1500元換新的原廠排器管--趕在上班前去八德路監理站驗車.....
小姐說不用驗了--直接到提款機領6000千元來繳吧........
天阿~~~~
我是個打工的學生...騎車5年除了被拖吊1次罰800元以外....從未違規過--第一次就給我那麼大的打擊....
我有申訴的空間嗎??
真的是罰6000元元嗎.......

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08-07-01
第四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
  二  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行為者,並吊扣該車輛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車輛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行為者,沒入該車輛。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與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這條款我也被罰過
不過當時我也極力反抗
後來我決定我跑去機車行請師傅幫我測試分貝
結果並沒有超過標準
後來我拿我機車行測試的測驗單給警察
警察跟我說你有沒有改排氣管嘛!!
我說我有改但是你確定我的分貝有超過90分貝嗎?
警察幫我當場測結果才54.多
我說你確定我當時沒有裝消音塞嗎?
他說我管你有沒有裝消音塞你改裝排氣管我就開給你
囉唆什麼
後來我跟他吵了一下他最後從新開一張
改變造車體
原本我那張他要自己繳錢
誰叫他自己要亂開罰單給我!!
還好是他有拍照有照到我有消音塞
希望有幫助到你^^"
Ivy avatarIvy2008-06-27
不是很大聲....而且統一裁罰基準表罰6000元是汽車製造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