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 我在100年10月3日有調解離婚 小孩是給爸爸扶養 可是 到了小孩該回到我這邊的日子 小孩ㄉ爸爸多次不讓我帶 或是多拖一天才讓我帶 且2個小孩都是女生 目前小孩一直想回到我身邊 請問 我該如何呢 P.S我有申請家暴令
已更新項目:
我目前有固定工作 可是我有車貸加個人信用貸款 不過有正常繳納 負擔小孩ㄉ部分 父母也會幫忙我負擔一些 他幾乎是每天喝酒 我就是擔心 所以想問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小孩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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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有固定工作 可是我有車貸加個人信用貸款 不過有正常繳納 負擔小孩ㄉ部分 父母也會幫忙我負擔一些 他幾乎是每天喝酒 我就是擔心 所以想問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小孩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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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提
夫妻不管離異否 除了有特別的規定外 扶養權是共同的責任與義務
二.你們是在法院調解之下 協議離婚 小孩的監護權是給爸爸
而他也願意扶養 所以說妳只有探視權而不必分擔扶養費對嗎?
三.如果小孩都很想回到妳身邊 可依此意願提訴「監護權改定之」
把監護權經由法院判決歸妳
而男方依然要每月之付一定金額的扶養費 直到小孩成年(滿20歲為止)
四.家暴令只是保護妳而已 跟監護權的改定是沒有關係的
最主要還是在 孩子願意跟妳住 這才是重點
五.把監護權改定之後 就沒有探視被阻擾的問題了
相對的要面對探視的人變成是男方了
2012-01-12 16:52:44 補充:
◎想問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小孩回來?
答:
除了提出「監護權改定」之外別無他法
目前看起來你的機會不小 保護令多少還是有些幫助
建議你 多多舉證小朋友跟你的優勢 和相處狀況
讓法官充分了解你的情形
若有 建議妳紀錄對方拖延的次數與時間
有兩個方式:
1. 於法院判決離婚的時候提出
有的法官會勸誡對方
2. 向執行處提出強制執行
另外,孩子想到妳這邊?妳可以自行思考,經濟上能負擔嗎?
若能負擔,不一定要讓孩子回去對方那裡,如果妳有意要爭取監護權,
更要爭取與孩子相處的時間。
若還是有需要與律師討論
可以到各地方法院家暴服務處尋求免費的律師諮詢
或者請洽各縣市家暴防治中心協助
祝福 順利
如何在合法的範圍內保障自己與小孩的權益.建議委聘專業律師對妳會比較有幫助!
解決問題是要抓到重點.若此案由法院監護權訴訟之爭.在雙方沒有極大的錯誤差異.極可能判定共同監護.等於又浪費時間在此事拖磨!
有問題尚未補充的部份可來電諮詢討論解套方向.加油~
2012-01-15 20:40:02 補充:
坐而言 不如起而行不是嗎?有想法是對的.但是如何有效的處理問題的做法更是重要.紙上談兵是不能解決問題供你參考
基本上
法官他會依照你們兩個人的經濟狀況而判決
如果你的經濟能力比他好比他多的話
法官有70%會將小孩扶養權判給妳去扶養
小孩兩個都是女生不是男生的話
他們兩個人的法律上的監護權歸於母親那一方
你有申請家暴令更好
如果法官有判決完要歸於你又對妳施於暴力的話
可以利用家暴令加醫院驗傷單拿到法院直接向法官訴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