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兩人目前36歲,有兩個小孩7歲+5歲
這兩天在台灣的顧問圈問了一圈,關於加拿大留學2+3拿工簽轉移民的方式
大多數顧問好像認為這個年紀如果直接辦理學簽的話被拒的機率不小
(可能目的性太明顯)
目前詢問到的一個方式是用小孩直接申請留學,我和先生以陪讀的名義留下
再申請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學簽,目前地點選溫哥華
畢業後找到工作拿LMIA,兩年後透過省提名方式拿取PR
想請問強大的版友們幾個關於這個流程的問題:
1.小朋友申請留學,是不是只要第一年進去以後每年就一定可以renew繼續留下來念書?
(當然假設沒有違反法規、校規以及財務證明都ok的情況下)
2.父母用觀光簽進去,是應該入境時就直接申請Visitor Record,還是要等過期前再簽?
我的認知是如果一開始就確定陪讀好像就應該直接申報,不過顧問說過期前一個月
再辦即可)
3.(問題承上)如果打算在當地轉學簽,用觀光簽跟用Visitor Record會有不同嗎?
4.關於ECE,整個流程有上述的這麼美好嗎?目前幼教是否還是如此稀缺?有什麼特別需
要注意的點嗎? (譬如LMIA沒那麼好拿,省提名有什麼潛在的限制,或是分數到即可?)
有什麼思考不周的地方再麻煩版友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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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在台灣的顧問圈問了一圈,關於加拿大留學2+3拿工簽轉移民的方式
大多數顧問好像認為這個年紀如果直接辦理學簽的話被拒的機率不小
(可能目的性太明顯)
目前詢問到的一個方式是用小孩直接申請留學,我和先生以陪讀的名義留下
再申請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學簽,目前地點選溫哥華
畢業後找到工作拿LMIA,兩年後透過省提名方式拿取PR
想請問強大的版友們幾個關於這個流程的問題:
1.小朋友申請留學,是不是只要第一年進去以後每年就一定可以renew繼續留下來念書?
(當然假設沒有違反法規、校規以及財務證明都ok的情況下)
2.父母用觀光簽進去,是應該入境時就直接申請Visitor Record,還是要等過期前再簽?
我的認知是如果一開始就確定陪讀好像就應該直接申報,不過顧問說過期前一個月
再辦即可)
3.(問題承上)如果打算在當地轉學簽,用觀光簽跟用Visitor Record會有不同嗎?
4.關於ECE,整個流程有上述的這麼美好嗎?目前幼教是否還是如此稀缺?有什麼特別需
要注意的點嗎? (譬如LMIA沒那麼好拿,省提名有什麼潛在的限制,或是分數到即可?)
有什麼思考不周的地方再麻煩版友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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