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打至警局備案時效性保留多久(提告)?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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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們~因家人一些糾紛,對方進而長期對於我們懷恨在心,結果在前陣子因小朋友搶玩具,對方竟故意勒住我兒子脖子狂打臉頰導至小朋友受傷。目前己驗傷並備案,目前暫無提告的打算,但因很怕對方愈來愈囂張,想說我們沒有進一步作法,久了還是會故意在小朋友身上留下烏青(故做撞到)其實我還是很想提告,但是考慮家中氣氛,所以想請問如果對方悔意不改警局備案的資料我可以拿出來提告嗎?備案至提告時效有保留多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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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avatarIna2010-12-18
依題意,對方故意勒住你兒子脖子,並狂打臉頰導致小朋友受傷;這就是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傷害罪,這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必須於你知悉犯人是誰起6個月內,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提起告訴,若逾期就不能告了(刑事訴訟法第237條)。你的一再隱忍,應該無法讓對方感受到必須改變態度和作法的,而且只會更姑息養奸的。若尚未超過6個月,那就馬上向備案的警所表示要正式提告,顧慮太多、拖太久,只會增加無可控制的變數而已。正式提
Kelly avatarKelly2010-12-18
其實根本就沒有「備案」這種東西,你要就直接去警局製做筆錄同時聲請家暴保護令比較有保障。2010-12-2016:11:12補充:本來事實上就沒有「備案」這種東西,只不過是警局寫一個紀錄而已。說穿了,備案,和「保留法律追訴權」等,只不過是講爽的,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限為知悉犯人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所以,備案說穿了,根本一點法律效力也沒有。...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12-19
警局備案一般都是保存半年期限~我是不知道有沒有區分哪種案件去限制保留告訴期限~要提告的話診斷證明要甲種的才能提告~你小孩驗傷時的驗傷證明是甲種還乙種?就你所敘述的根對方已經有長期上的糾紛~建議你還是提告已保障自己的小孩吧~不要等到哪天對方對你的小孩做出更大的傷害之後才來後悔當初為何不提告對方傷害~保障自己也保障你的小孩和家人快點去提告吧~要讓對方知道他所做的事情是錯誤的示範@@2010-12-1820:18:21補充:切記提告需要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