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infopass已解決,上來分享一下移民局官員的說明:
1.因為條件綠卡已過期,
不需也無法申請I90補發,
因此只能以蓋綠卡章處理
2.原本的18個月延長信無法再使用,
因為這封信只能跟條件綠卡搭配使用。
條件綠卡遺失下,綠卡身分以出示綠卡章證明為準,
也因此效期為一年,過期要再來補蓋
3.不影響申請N400,
附上原本條件綠卡照片檔跟綠卡章影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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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為條件綠卡已過期,
不需也無法申請I90補發,
因此只能以蓋綠卡章處理
2.原本的18個月延長信無法再使用,
因為這封信只能跟條件綠卡搭配使用。
條件綠卡遺失下,綠卡身分以出示綠卡章證明為準,
也因此效期為一年,過期要再來補蓋
3.不影響申請N400,
附上原本條件綠卡照片檔跟綠卡章影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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