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最近想幫我媽媽申請綠卡,爬了一些文和Google後稍微整理出些微頭續,想請
大家幫忙看一下我目前理解的規則是否正確,先謝謝了。
背景:
1. 我和先生皆已是美國公民。
2. 我沒有工作,所以財務擔保由先生負責。
3. 媽媽從2015年到2019年固定來美旅遊3-5個月不等,用的是ESTA或B1/B2。
媽媽最近在續簽B1/B2,打算3或4月來美玩5個月。我想請問以下兩種方式我有無理解錯誤
,以及大家比較推薦哪種?
方案一:
1. 媽媽入境後遞交I-130& I-485,預計等待期為6-12個月看是否批准。
2. 問題:如果同時申請I-131,媽媽是否能在等待期間往返台灣?或者最好一直不離境直
接等綠卡批准?
方案二:
1. 等媽媽這次回台後再幫她申請境外面試的I-130。
2. 問題:遞交申請後,是否媽媽在申請批准前都不適合用觀光簽或免簽入境?
其實我最煩惱的是我覺得我媽媽根本沒有坐移民監的決心......我請她這次一口氣乾脆待到
綠卡批準,被秒回絕說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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