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酒駕出車禍.酒精濃度0.8多.出了車禍害了對方癱瘓.而且對方的家境不好.他一個人做錯害了兩個家庭.我想知道他現在該面對什麼刑事責任.會影響到自己的父母親嗎?因為我爸爸沒辦法工作.媽媽幫別人和我妹的小孩.因為女兒都嫁了.能給的有限.請幫幫謝謝.
Update:
只是想讓弟知道他要面對的刑責.出了那麼大的事只希望他自己去面對.處理.誰也不會希望逃避或減輕什麼因為傷害太大有些是要用一輩子來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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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讓弟知道他要面對的刑責.出了那麼大的事只希望他自己去面對.處理.誰也不會希望逃避或減輕什麼因為傷害太大有些是要用一輩子來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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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另有行政罰的部份,如罰鍰及吊銷駕照)2、車禍致對方癱瘓(本條為告訴乃論之罪):刑法284: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
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如未與家屬達成和解,則適用數罪併罰,即負刑法第185-3條&第284條之罪責。如與家屬達成和解,則僅負刑法第185-3條之罪責。其刑事責任不及於第三人
刑10條第四項第六款
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負起對方的醫療費用...看是否對方願意不追究
達成和解...這樣就不用負起刑事上的責任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