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在美國結束合作計畫,預計下週返台,
(本身是頭一次到美國,拿的是J1工作簽證)
返台前在美國當地購買一個高檔的顯示卡,準備帶回台灣用。
我順便查一下TSA相關安檢問題 : http://0rz.tw/f13tc
但除電子產品外,找不到關於 電子"零件" 的限制規定。
但顯示卡上面裸露著CHIP,跟厚厚一層散熱片與風扇,
我擔心會不會被誤以為是危險物品?
我打算將它拆封,保留所有包裝塞在隨身行李包,然後給X光掃,
假如被抓出來詢問,我想了兩個打算掰的內容:
1. 個人用,看電視用途 (不知會被課稅否)
2. 工作用,動畫多媒體用途 (跟工作證內容比較有關,但不知會不會被管制?)
是否有版友有攜帶電子零件通過海關的經驗,可提供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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