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車禍的情況是這樣的我方直行(我方車速30-40公里)對方先直行後來右轉(對方自述車速20公里)雙方行駛至T字路口時,對方車輛未顯示方向燈.及手勢,也沒有回頭看後方,隨即右轉欲前往待轉區進行兩段式左轉車禍就在他轉彎的時候發生了,我直行,也有注意到對方,筆錄時有告訴警方,對方並未顯示方向燈.及手勢,也沒有回頭看後方就轉彎了,而對方進行筆錄時,也告訴警方當時是要右轉進入待轉區,對方自己也說沒有打方向燈跟手勢及回頭看。初步研判表對我��
((急))請求車禍專家幫忙解答,20點!!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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