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酒駕罰金繳納如何繳?還有一事不二罰的原則是?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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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幾個月前酒駕車禍,現在法院交通事件裁定下來了..裁定下來結果須向國庫支付罰金五萬,基於一事不二罰原則,監理站不應再裁處罰鍰三萬.但監理站罰單先下來了,因擔心超過繳費期限會有遲繳罰金問題.所以先行繳了監理站罰金三萬..問題1.可否再補差額繳納二萬?問題2.還是先繳納國庫罰金五萬,原監理站繳納的三萬可退回?請問該怎麼處理比較好?還是我可以透過什麼單位協助處理呢?市公所可以嗎?拜託各位大大教教我吧!!!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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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1-03-17
問題1.可否再補差額繳納二萬?問題2.還是先繳納國庫罰金五萬,原監理站繳納的三萬可退回?請問該怎麼處理比較好?接到判決書後15日內,不必等法院執行,先自動到監理所接受裁罰,則無愈期之虞。汽車駕駛人有酒駕,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繳納國庫罰金五萬,如罰金高於監理站則僅需到案接受裁罰!罰金不必繳交!如監理已繳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