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問題? - 社會議題Ida · 2008-12-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1.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中央主管機關是?2.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於私立機購公司行號時,其規模應為50人以上...這句話對嗎?社會議題All CommentsJack2008-12-15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不對…原則上…就算員工只有一人也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 Posts超高溫殺菌,意即將乳品瞬間加熱到華氏280度(攝氏138度)台灣節慶新聞20點危害生態新聞急!!空氣汙染的資料!世界各國電費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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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不對…原則上…就算員工只有一人也適用…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