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不協調及暴力可能造成離婚原因嗎?(急)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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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人問的><!!!
他說她老公..雖然不是性無能但是每次都兩三分鐘就完事了....
星期六那天晚上下著大雨...他差不多十一點多回家....
兩人大吵一架後...她老公把他手機摔壞了...
又掐他脖子...事後又說你去驗傷...告的了我你去告阿....
更沒經過他的同意..把它的工作辭掉了....
這樣的一舉一動..女生說無法再跟她生活...
又怕說了之後她老公會抓狂........
線在她老公規定他每天都要在家顧小孩不准亂跑....
請問專業人士....
要發生怎樣的事情才能離婚呢??
女方已經沒辦法再與他生活了!!他不知道如何能離婚....
麻煩高人指點><!!!
Update:
他有一次不跟她老公曖曖!!她老公壓著他的手硬上...
這樣算合理的行為ㄇ???

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07-08-16
可以請妳的朋友申請保護令,如果再受家暴這樣申請離婚比較會成功,要不只有輕傷的話法官只是要妳庭下和解。況且她老公只是一個快槍俠;並不是不能屢行夫妻義務如此不能構成離婚
2007-08-16 15:32:58 補充:
要件
Ethan avatarEthan2007-08-19
現在法院實務上離婚成立的標準已經在調整,如果有難以維持婚姻重大的事由發生,
當然構成離婚的條件,你所提的問題在灰色地帶,因為內容不是很清楚,如果你需要協助,
歡迎到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7JgFx_KfEQUpcIlHf9Do...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7-08-17
依民法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
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
由應由夫妻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如果有上述情形各一均可訴請離婚,但最好要能提出一些證據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