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知身體狀況,也許我會比父母還早走而我在家暴中長大,但財產一部分也會留給父親及母親。不過另一部分,卻想留給父親的弟弟,因為他自始自終對我非常好。但父親的弟弟必竟不算我的父母,我該如何做才能生效?我只知他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及他的一切文件我也無法拿到。而他的出生年月日我也無從得知,他們一向不說,而且像我父母那年代的,自己的兄弟姊妹也記不太清楚他們的出生年月日。這部分只要填上他的名字且備註他是我的誰即
想分配財產,要如何立書才能生效?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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