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訴請離婚及孩子監護權問題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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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先生因口角我憤而離家
期間 他向警局登報我失蹤
今我想訴請離婚
兩人之間有一小孩 我想要孩子的監護權
婚姻過程中他有暴力傾向
我有驗傷
但時間已為民國九十七年發生
請問是否可向法院訴請離婚
而孩子監護權是否可歸我

All Comments

Kyle avatarKyle2009-12-27
說真的妳只要有一些離婚證據.法院都會將小孩判決給妳例如
1.家暴及驗傷證明書
2.薪資證明
3.妳也可以讓小孩在法官面前自己選擇.他要跟誰在一起生活.等小孩選好之後法官就會自我判斷.對的只要妳的小孩會走路跟說話.他就能夠在法官面前自己選擇要跟母親還是父親.....朋友我為妳加油
Sarah avatarSarah2009-12-29
驗傷證明只有半年的時效,而且半年內還要被打三次才可訴請離婚!
Zanna avatarZanna2009-12-31
您須告知現在情況及雙方經濟情況才能提供建議;有相關疑問都可提出
Yuri avatarYuri2009-12-28
監護權ㄉ判定會依照你ㄉ經濟能力{薪水˙動產˙不動產}跟精神狀態以及你ㄉ扶養環境喔!!
你可以依照你先生會打你ㄉ理由去申請監護權~~但無法保證一定會歸你所有,你可以請律師...機會會較大
2010-01-02 17:49:38 補充:
如有經濟問題可以向法扶会求助~那是免費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