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我的情況可以符合社會福利扶助的哪幾項?請不要用轉貼的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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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我的情況可以符合台北縣社會福利扶助的哪幾項?請不要用轉貼社會局網站的資料,我自己都看過了...【前提】我是單親媽媽,因93年受家暴而離婚(當時領有一般保護令),獨自扶養3名小孩(一個小五/10歲;二個小三/9歲),小孩父親滯留大陸毫無音訊(所以我也沒辦法請求小孩扶養金),同戶口內有父母,父親今年85歲,領有輕度障礙手冊,同時有18%退休俸(算一算利息等收入約33萬)及存款約50萬,母親今年75歲無任何收入及資產,父母在98年被二哥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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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na avatarZanna2010-12-15
您好:讓一家人用心來回答您想請問:我的情況可以符合台北縣社會福利扶助的哪幾項?答:因家暴而離婚(當時領有一般保護令),可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但前提是您跟3名小孩,要遷出戶籍才有過關的機會。1.依台北縣社會局資格部分,全戶存款每人不得超過75,000(我加總為45萬~感覺我父親50萬的退休俸18%就超過了..此部分仍列入計算嗎??),另外投資部份全戶不得超過80萬/1年,我能用公司投資人及股東異動的名冊提出說明,父親早在98年4月就取消了,
Ida avatarIda2010-12-16
謝謝您的答覆!我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