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想跟先生離婚.但是又想要跟小孩在一起.暫時分居可行嗎? - 社會議題Anonymous · 2007-02-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想跟先生離婚.他本身沒什麼問題.只是很愛唸.也算個性不合吧.但是我有2個我非常捨不下的小孩.如果先分居.等我有工作有收入了之後.我有可能得到扶養權嗎?真的很捨不下小孩...請幫幫忙吧.社會議題All CommentsQueena2007-02-18比較簡單的方法是~離婚既然雙方都有共識也同意,無須走上法律途徑,那麼也可以坐下來直接談孩子目前的監護權如何歸屬?經濟是另外一項,對於已婚沒有在外工作的婦女來說,是先必須面對的問題。若是走法律,必須端視幾個問題點:1.孩子的意願,跟孩子現在年紀大小。(是不是孩子夠大能夠表達意願?覺的想跟爸爸或媽媽?或現在孩子還過小,無法言語上表達,尚需要家人之照料?)2.父母親的狀況。 離婚協議只是單純的個性不合?或是雙方任一方有無法履行婚姻義務,或有家暴問題? 有愈多對自己有利的項目,就愈有藉口跟理由爭取扶養權。 孩子平時主要由那方負責照顧?為先決考量~但未取得監護權的另一方,視能力狀況,需提供孩子教育費..等生活所需費用~3.是否有能力單獨養育。就比較現實~因為孩子也需要花費~總不能沒薪水,無法安排小朋友去處,就丟在家中自生自滅或是有一頓沒一頓的吧~ 且現下的法律問題漏洞百出~就算得到許可~要求另一沒取得監護權之一方每月需提供孩子教養費~到成年為止,法律如此規定~對方不履行支付~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總言之~若兩方都有共識這段婚姻無法延續~那麼可以好好談孩子去留問題,分居未辦離婚也是婚姻狀況中。目前社會的環境,離婚比例甚高,一旦決定結婚(當然也沒人希望以無法相處,離婚收場)就別輕易離婚,若無孩子,這問題可能只是兩個人到兩家人的小問題。但有孩子即便離了婚~爸爸還是孩子的爸爸~媽媽也依然是孩子的媽媽~ 對於孩子的成長看似沒差,但卻會造成幼小心靈上的缺憾~所以我非常誠心建議您~ 要從整體下去考量。Emma2007-02-15妳好,一、妳現在要思考的是:真的無法再忍受嗎?有跟先生表達過嗎?有跟他仔細的討論過嗎?他還愛妳嗎?妳還愛他嗎?夫妻要一起生活本來就很不容易,彼此之間都有優缺點,如何相互包容才是重點,如果一切都努力過而再也無法維持,才能做出離婚的決定,否則只是將婚姻當做兒戲,希望妳慎思,畢竟妳們應該是有熱愛過才會結婚,而且因此有了愛的結晶,千萬不要因一時的衝動或氣憤而做出錯誤的決定,如果因此而懊悔一生是不值得的。二、現在小孩的撫養權,除非是妳們協議好,否則是要打官司,由法院裁決,法官會綜合各種面向分析,以決定小孩由那一方撫養,並不是有工作或者是男方就會勝訴哦!如果還有問題歡迎來信[email protected]Victoria2007-02-15如果你的各月收入平均有再7萬上.....孩子兩個都想跟媽媽的話 你就爭取的到!! 但是如果你老公錢也賺的不少 小孩子也很喜歡爸爸的話 那可能要在法庭爭取監護權 但是如果你老公不要孩子你可以直接領取小孩子的監護權 但是你現在分居會造成小孩子的煩惱!!我個人建議 你跟你老公先分房就好!! 互動也不用太多!! 等你經濟方面比較好的話 你可以跟兩個小孩子談一談,有關你跟你老公的事情 (注意!!他們還太小的話就不用) 然後在問問他們想跟誰住!! 然後在去辦離婚跟爭取監護權!Edward Lewis2007-02-19先把法律弄董柴部會吃虧可到婦女協會ㄌ姐法律或到東吳大學ㄉ法律部<免費>Related Posts很難過...該怎麼做?新手養鬥魚的問題各位大大幫幫忙...我真的真的很想幫助我朋友!全球性氣候異常少吃牛肉和產稱溫室氣體有什麼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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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是另外一項,對於已婚沒有在外工作的婦女來說,是先必須面對的問題。
若是走法律,必須端視幾個問題點:
1.孩子的意願,跟孩子現在年紀大小。(是不是孩子夠大能夠表達意願?覺的想跟爸爸或媽媽?或現在孩子還過小,無法言語上表達,尚需要家人之照料?)
2.父母親的狀況。 離婚協議只是單純的個性不合?或是雙方任一方有無法履行婚姻義務,或有家暴問題? 有愈多對自己有利的項目,就愈有藉口跟理由爭取扶養權。 孩子平時主要由那方負責照顧?為先決考量~
但未取得監護權的另一方,視能力狀況,需提供孩子教育費..等生活所需費用~
3.是否有能力單獨養育。
就比較現實~因為孩子也需要花費~總不能沒薪水,無法安排小朋友去處,就丟在家中自生自滅或是有一頓沒一頓的吧~ 且現下的法律問題漏洞百出~就算得到許可~要求另一沒取得監護權之一方每月需提供孩子教養費~到成年為止,法律如此規定~對方不履行支付~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總言之~若兩方都有共識這段婚姻無法延續~那麼可以好好談孩子去留問題,分居未辦離婚也是婚姻狀況中。
目前社會的環境,離婚比例甚高,一旦決定結婚(當然也沒人希望以無法相處,離婚收場)就別輕易離婚,若無孩子,這問題可能只是兩個人到兩家人的小問題。
但有孩子即便離了婚~爸爸還是孩子的爸爸~媽媽也依然是孩子的媽媽~ 對於孩子的成長看似沒差,但卻會造成幼小心靈上的缺憾~
所以我非常誠心建議您~ 要從整體下去考量。
一、妳現在要思考的是:
真的無法再忍受嗎?
有跟先生表達過嗎?
有跟他仔細的討論過嗎?
他還愛妳嗎?
妳還愛他嗎?
夫妻要一起生活本來就很不容易,
彼此之間都有優缺點,
如何相互包容才是重點,
如果一切都努力過而再也無法維持,
才能做出離婚的決定,
否則只是將婚姻當做兒戲,
希望妳慎思,
畢竟妳們應該是有熱愛過才會結婚,
而且因此有了愛的結晶,
千萬不要因一時的衝動或氣憤而做出錯誤的決定,
如果因此而懊悔一生是不值得的。
二、現在小孩的撫養權,
除非是妳們協議好,
否則是要打官司,
由法院裁決,
法官會綜合各種面向分析,
以決定小孩由那一方撫養,
並不是有工作或者是男方就會勝訴哦!
如果還有問題歡迎來信[email protected]
我個人建議 你跟你老公先分房就好!! 互動也不用太多!! 等你經濟方面比較好的話 你可以跟兩個小孩子談一談,有關你跟你老公的事情 (注意!!他們還太小的話就不用) 然後在問問他們想跟誰住!!
然後在去辦離婚跟爭取監護權!
可到婦女協會ㄌ姐法律
或到東吳大學ㄉ法律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