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離家出走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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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20歲的成年人
我想離家出走
我已經有一份可以養活自己的工作
我知道在法律上我這麼做已經沒問題
但我父母是那種會用盡一切辦法追到天涯海角抓我回來的人
就算在暗巷賭我硬把我壓到車上都不奇怪
這種行為應該已經違法
可是假如他們這麼做
也沒人會替我去報警
有什麼辦法可以預防這種事情發生嗎?
還有一個問題
如果只有我單方面有意願
有辦法與父母斷絕關係嗎?
斷絕關係之後我是不是可以永遠不理他們也不會犯法?
(要來勸和的就免,我想得很清楚,就算再也見不到面我也不會後悔)
已更新項目:
如果沒有性侵害和家暴,純粹是我希望跟我看不慣的人斷絕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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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這種自由吧,要被哪一種人生出來又不是我可以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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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希望可以遠離我討厭的人
在公司,如果老闆讓我討厭,我可以辭職
在路上遇到討人厭的人我可以不理它
那如果讓我討厭的人就是我的父母
我是不是應該有權力可以拒絕與他們往來
如果他們沒有實際傷害我
我就不能跟他們斷得乾乾淨淨
我就總有一天要回去養他們
這樣對於無法決定要被哪種人生下來的我
豈不是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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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庭或其他國家是怎樣我很清楚
所以我才覺得我的父母有問題
去年有一次我生病要看醫生
我說我自己掛號然後自己在網路上查看診進度就好
我爸竟然說
這些事我們幫你做你都不用管
你現在唯一需要做的就是讀書
我說這些事我明明自己可以做
**上翻臉
把我當成什麼?
一個只會讀書的生活廢物?
再者,他有什麼資格翻臉?
我要去看醫生根本不干他的事,不是嗎?
但他們不但不覺得自己有問題
還覺得有問題的是我
試圖教育他們,讓他們改變觀念
他們就會立即翻臉
簡直不可理喻
你們或許會覺得
這只是芝麻小事
為了這種事離家太小題大作
不過在我看來
離家出走也是芝麻小事
對我來說自己生活太容易了
只要他們不要騷擾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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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rid avatarIngrid2010-09-07
我是不明白你和家裡發生什麼嚴重的衝突為何會堅持離家啦,如果有家暴情形自己可以報警處理聲請家暴令而搬出去,只是父母子女間屬自然血親應是無法斷絕關係,但若具備法定要件僅在扶養義務上可斟酌減少或免除。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09-05
法律的定義,子女年滿二十歲,父母親就沒有義務扶養的權利,在美國子女年滿二十歲,他的父母親會要求子女獨立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