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那年我因為未婚生子當時兒子是跟我的姓,而孩子的爸因為再服刑況且對方也有家庭所以再兒子2歲半時我嫁給了我前夫,當時我前夫的爸爸靠關係跟戶政事務所的說我前夫是小孩的生父所以再辦理結婚登記的當時就把我兒子登記生父認領而我前夫就成了我兒子的爸爸也跟著改成他的姓.但是過了8年之後我因為受到家暴而離婚了現在兒子也已滿21歲5年前他真正的生父也來跟我們團圓,這些年來為了孩子的姓氏問題別人問東問西造成我心很煩現在我想要做�
我兒子父親欄上的爸爸可以有辦法更改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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