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可以得到有利的支持,我女友今天11月15日生日,滿16歲生日,本來開開心心的,但是卻因為她爸爸被老師挑撥造成頭被打破,左手手腕被打斷,讓我生氣又難過,我很想告她老爸家暴,可是她家生活費都靠她爸,她又不想待在家裡,所以我很想帶她離開家裡,讓她住我家或是租房子,可是又因為她未成年,她也怕她爸控告我誘拐,我真的無計可施,要是她願意跟我回台北,那要如何才能保護她,也保護我自己呢?(PS.我已經是20幾歲的人,有工作,固定收入兩萬多)
懇求各位線上懂得法律的朋友,能夠救救我,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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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個的話。。有點免強。。頂多就是你們去報警。。家暴
最好有照片,證據比較多。。去報警時最好叫你女朋友假一下。。
哭的很嚴重(博取警察同情)那如果還想要保持婦女關係的話就假一下就好
那如果痛下決心的話,建議有多誇張就多誇張,最好講的嚴重一點。。
再跟警察說他是天天都會被打,每天都被虐待,
希望警察幫助他不要在繼續住在這個家裡
那如果女方還有其他親戚的話就去住親戚家好了
最好是有台北的親戚~方便你去找她~
(抱歉我只是一個高中生,我可以想到的就那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