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爭取孩子監護權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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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爭取孩子監護權,我要離婚但夫家孩子不給我 該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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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avatarDaniel2009-03-22
勝訴要看你如何在庭上跟檢查官或是法官去陳述的,及你提出來的一些單據跟證據是不是能讓檢查官跟法官的心證,能認同你的說法,如果不太懂的話!你可以至法院裡面請教訴訟輔導科。
媽媽若要勝訴,即爭取到兒子的監護權,有幾個關鍵:
(1)你有強烈的監護意願與監護能力,所謂監護能力不是指經濟能力,
而是你能夠提供兒子良好的照顧能力,這部分法院也會派社工進行家訪調查,
(2)你兒子願意跟你一起.
(3)舉證,證明前夫監護不當,你上面說的兒子遭受不當對待,都是你的單方說辭,
若沒有證據,加上前夫若在庭上否認,法院不會採信.因此你要舉證,
可以請法院傳證人(有鄰居或親友目擊或小朋友本身)或是提供相關事證(孩子受傷或經常看診的醫療紀錄)或物證(錄音錄影照片,例如要探視時,對造在電話中的不當言詞或孩子的訴苦或孩子生病時較你帶去看醫生,而身為監護的父親卻置身事外,一定要錄音你在法庭的說辭才會被採信).只要有證據能證明前夫監護不當,你勝訴機率高.
(4)目前孩子你們是一人監護一個,將來若兒子監護改判給你,兒子的撫養費前夫仍須負擔,
若他不負擔,你可循法律途徑替孩子爭取.
(5)若孩子已有受虐情形,你可蒐證先提出暫時監護假處分聲請.你可以告訴兒子,下次再有親戚小孩
打他,立即通知你,你立刻打113或所轄管區派出 所案報家暴,後續即可依此報案紀錄做為聲請假處分的證據之一.而這也可做為改定監護的證據(可補提新事證).
補充:(你不一定需要)
中低收入戶申請補助並非家中每個人都有補助
要以下人士才可申請..
1.65歲以上老人
2.身心障礙者
3.單親家庭未滿18歲之小孩
4.特殊境遇家庭(配偶死亡.失蹤.服刑.受家暴判決離婚....
等等協議離婚是不能申請)
補助也是補助當事人..
應備文件:
一、臺北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調查表。
二、最近三個月內全家人口之全戶戶籍謄本。
三、最近一年度郵局存摺交易明細紀錄(申請人及子女)
四、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五、全家人口之資料及概況並填具切結書及郵局扣款同意書。
六、有婚姻、在學、在監或兵役證明、死亡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優惠存款證明、居留證、外住就養榮民證明、失蹤證明等其他證明文件。
七、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並檢附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03-22
你好!我是從事徵信工作的,我可以幫你爭取到小孩,讓你順利離婚,你如果有興趣歡迎來信詢問
John avatarJohn2009-03-24
您可以就近連絡晚晴協會, 他們有免費法律諮詢, 可以利用看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