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交通法規,因為出了車禍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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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上個月跟朋友去望高寮看夜景正準要從停車場的方向走向觀景台的時候因為那條路是雙向道,有雙黃線我們先過了第一個車道,正準備要走向第二個車道時,右方來了一台車燈很亮車速很快的重型機車,我們當下決定停在原地(路中央)等他先行通過我們在過結果對方車速太快,自己剎車打滑跌倒,車子失控滑行衝撞我們事發後我與朋友兩人接倒地不起,肇事者爬起來對我們口出惡言,事發後的幾個禮拜甚至到現在對我們也都不聞不問也不關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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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12-09
我的觀點以及法規的見解如后,供您參考:車輛行駛應注意車輛前方狀況,應注意得注意可注意卻疏於注意,對方在鄉間道路(望高寮道路係中市75鄉道,單車道雙黃線禁止超車,通常限速為40公里)疑似車速過快,造成反應不及,煞車無法控制車輛打滑自摔,其人應自行負擔其自摔事故之傷害損失,與行人無關!若說行人跨越馬路違規,罰則係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一、不依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