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算是被霸凌了 - 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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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我壞話
有一個女的打網誌讓我很不舒服
沒有指名道姓我沒有人身攻擊
只是說很不恥之類的話
我感覺到不舒服
是不是算算是被言語霸凌了
我該怎麼辦
我好想死
Update:
可是擺明了就是在說我..百分之百
Update 2:
我該怎麼辦 好不舒服 我可不可以去跟警察說.
Update 3:
應該不算人參攻擊
只是講一些我的事情..
可是我感到很不舒服

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1-07-28
提告吧
雖然他沒有提到名子
但以他的論述
要提告應該不會太難
自己決定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7-28
這部指有集體霸菱
而且還算網路及言語的霸菱
Ula avatarUla2011-07-27
他跟你很熟嗎?如果每有你可以直接跟她說清楚講珉白以免有後遺症你如果不趕可以向老師私下談論提一下子
如果你跟他是好朋友你更應該跟她說清楚或是找與他是共同朋友來帶你問一下因為這種感覺真的不好瘦一定要弄清楚加油別影響做其他事的心情囉可以找個讓自己於快的是來做去散散步或玩電動之後再以微笑來跟他好好談一談不要用一股冤屈的臉跟她說話這樣會失敗喲!
Hedy avatarHedy2011-07-31
這樣就想死也太脆弱了吧
有去死的勇氣還不如拿來當面問對方
如果是我我就直接去問對方
問個清楚明白
至少知道是誤會還是自己的錯
能有個道歉和解的機會
對方既然會這樣說你對你攻擊
那就是你自己一定也有問題
不然就是對方有病
你自己要先檢討
你在那邊覺得很不舒服有什麼用
既然覺得不舒服就努力去改過
但如果對方只是惡意攻擊
就沒有必要理會
同意樓上說法
你會在意路邊的狗對你吠嗎 = =?
Lily avatarLily2011-07-31
你如果不舒服
你就打這個電話 0800-200-885
希望可以幫助你誹謗:依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這個網站供你參靠考看看http://140.111.1.88/law/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7-28
不會吧
被人說了兩句就想去死 有沒有搞錯
那成水扁 馬因久 要死幾次 他們照三餐被人罵
對方又沒有指名道姓
你要告誰? 只是你自以為是在罵你
問對方的話 他會老實回答是在罵妳嗎?
網路世界就讓它待在網路裏
你又沒少塊肉 表示一下自己的修養很好不用理他
人家又沒指名道姓說是妳 自己幹嘛對號入座
妳就當他是狗在吠 就好了
難不成路上有狗對你狂吠妳也要理他嗎?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7-31
她講妳的事
不認識的人看她的網誌 也不知道說的是誰
頂多只有妳自己知道 或是認識妳與她的人知道
但妳要舉證她說的人就是妳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Queena avatarQueena2011-07-28
你敢直接去問她們嗎?
敢的話 直接問她們 是不是你哪裡做不好 人生一場 幹嘛這樣
也許聊開了 之後關係更好更坦然
不敢的話
換個環境吧
然後一定要停止自己再去看她們的網誌
不然你也是讓自己活受罪
也許她們就是知道你會去看
所以更猖狂的寫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7-31
你可以先跟家人說啊~!
她這樣因該算人身攻擊喔~!
如果家人說要處理就大約可以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