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無法和我先生繼續生活下去了要怎麼離婚才好?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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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離婚因為無法和我先生繼續生活下去了,但我公婆要求我把當初娶我所給我的聘金戒子金飾等所有他們花錢買的東西要回去,不然我先生就不和我離婚,我先生一邊說要我還給他父母那些東西一面又說不想和我離婚想要我再回去他的身邊,三個禮拜前我回去拿我的東西包含嫁粧,我和先生起了衝突,隔天我去申請家暴及提出傷害告訴,但這兩個訴訟無法幫我脫離這段婚姻,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5-03
您的問題我可以幫您!
但因奇摩的規定,所以我無法留下聯絡方式!
如果您真的沒辦法的話!
您可以找我!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Olga avatarOlga2010-05-01
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網站可下載格式,福利社也有賣空白表格
民事起訴狀(請求離婚事件)
年度   字第     號承辦股別
新臺幣元
姓名或名稱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
為請求離婚事:
訴之聲明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96.05.23修定如下)
1. 重婚者
2.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此條修正後,適用於男女/男男/女女之間)
3. 夫妻之ㄧ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 夫妻之ㄧ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 夫妻之ㄧ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 夫妻之ㄧ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 有不治之惡疾者
8.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9.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 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因故意犯罪的意圖,推測日後極有可能再犯,
於此保障他方配偶得訴請離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ㄧ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ㄧ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妳應該適用第2項
2010-05-04 14:41:09 補充:
訴狀自己寫,或請律師寫6000-10000元不等,
我是自己寫的,網路有範例,可參考!加油!我自己也是家暴過來人,有問題問我。
Hedda avatarHedda2010-05-04
您都已申請家暴及提出傷害告訴;已不能回頭.還是好好協議離婚,有孩子嗎?如有疑問可提出
Donna avatarDonna2010-05-01
為啥ㄇ家暴無法訴請離婚是誰告訴妳ㄉ啊
你有去申請保護令ㄇ如果保護令核發你就可以去訴請離婚ㄌㄚ
妳ㄉ保護令如果有核發你還可以去你ㄇ哪ㄉ縣市政府申請特竟婦女ㄉ補助還有你可以去你當地ㄉ社福館去詢問星期幾有法律諮詢阿或打113把妳ㄉ情形說給哪些社工聽ㄊㄇ可以幫你
至於你公婆要怎ㄇ說哪是ㄊ家ㄉ是讓ㄊ去照口業你也不要裡ㄊㄇ說啥ㄇ把ㄊ當作沒聽見就好反正訴請離婚裡面沒這條說要還聘金及金飾這條法律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5-03
婚姻出現問題
免強在一起
真ㄉ雙方都很痛苦
不知你沒有小孩
你ㄉ問題我可以幫你解決
歡迎來信
在詳談
祝你順心
Damian avatarDamian2010-05-01
大大安安
結婚真的很簡單 離婚是比登天還難
這是一般人的想法 只要有心要做的事情怎會做不到ㄋ?
我是這方面的過來人 在也都在網友跟朋友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你有不懂的地方歡迎寫信來詢問我唷
祝你事事順心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