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狀況爭取監護權機會小麼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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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從出生到現在2歲多都是由姑姑照顧.在南部我和先生住北部.平時都是我自己下去看小孩.帶上來也都是我自己照料.因為家暴我想提出離婚及爭取監護權.我今天去諮詢律師.律師說先生有比我好ㄉ家庭支援.所以對我很不利.先生也不關心小孩.為什麼我沒資格要到小孩在我身邊的機會....我好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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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avatarSandy2010-04-17
我想妳的律師應該不是那個意思!
兩個人都有資格爭取監護權!
妳要讓法律來決定妳跟小孩的將來
就是現實與證據的問題
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
在法官的立場,每天那麼多的案子
並不知誰關心或不關心孩子!
以現實面考量及孩子的最大利益為考量!
換個角度想吧!
除了離婚就沒有其他的選項嗎?
好好思考一下吧!
對妳跟孩子都是一輩子的事!!!
單親並不見得好過
祝福妳!!!!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4-16
1-台灣ㄉ法官會已經濟為優先
2-但是你先生若是有對小孩家暴那就對你比較有利因為法官會怕她對小孩施暴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4-13
首先要回答您這個問題以前,請容我說幾句題外話,但是雙方又都無外遇只是雙方的個性不合,時常吵架;這樣的情況下個人實在不太贊成您離婚,既為夫妻應無所謂個性不合的問題,想想當年的花前月下﹝除非當初是梅妁之言﹞ ,只是被婚後的家庭生活所沖淡了;既然雙方並無外遇,表示也沒有另外找對象的意思,吵架的話應該來自生活壓力,問題只是出在〝某方面不能協調〞,是否可以試著再找出其他路子走,另外分居只會加深這些情況,使感情更加疏遠,再好的一對情侶也會因為空間的因素而使感情消退,如果您還有小孩的話,應該更要三思了;非常抱歉!如果這些話不說的話,實在不敢回答您的問題。
律師不這樣子說~你會聘用他ㄇ= = 就以妳先生惠家爆~法官就不會判給他ㄌ~經濟能力不是一切考量`只要妳有工作能力~你能提供夠給小孩~身 心 靈很好ㄉ照顧~法官自然就判給你ㄌ~竟量找先生對小孩不力ㄉ證據`如驗傷單~辱罵(錄音錄影) 都可!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4-14
提供一個波棒的案例:你評估看看.
這個問題你可要評估一下你自己ㄉ經濟狀況+有無時間照顧小孩.你ㄉ情形跟我有點相似.我的建議暫時先不要急著處理離婚+監護權的事.
1.我不知道你有沒工作.證明你能養小孩.當決定申請判決離婚及爭取監護權時.法官通常會考量1.誰有能力扶養小孩2.小孩的意願3.小孩跟誰最有利.多數的法官不會將監護權判給施暴者.及沒有工作能力的人-這是站在法律面
2.提供我個人的經驗.你看看有沒有可以参考的地方
離家時.小孩1個6歲.1個4歲.有一次我回家看孩子.小孩的爸說 要談一談.一家四口開著車出門差點因車禍(拉方向盤撞護欄)死在市民大道.後來我避不見面.只以電話跟他連絡.有空時就到幼稚園或他家巷口偷偷看孩子.一拖4年.結果他交女朋友被我知道
2010-04-13 20:31:48 補充:
好言相勸後他同意離婚.條件是孩子的監護權不給我.但是我擺ㄌ他一道.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監護權暫交男方.女方保留法律追溯權.因為當時我也一樣沒有工作能力.連自己都養不起哪有能力養孩子.其中時間不只孩子的爸連孩子的爺爺.奶奶.也常藉故打孩子.身為孩子的媽理所當然的心疼難過.也造成孩子行為.心理的偏差.小3時.哥哥因怕回家會被打.帶著妹妹翹家.孩子的爺爺打電話給我-問我有沒有帶走孩子.如果帶走.他要告我.那晚12點才在學校旁的公園找到孩子.從此我跟孩子見面可以大大方方.甚至當我知道孩子被打時.我還可以以柔性指責的方式跟前婆婆.公公指正他們的教育方式.-----因為我負責養孩子----
2010-04-13 20:31:56 補充:
所以.監護權歸誰?!不是絕對!
現在.我的小孩1個17歲.1個15歲.每個星期見1次面.剛好遇到有是沒辦法讓他們來.他們還會抱怨.甚至連孩子的爸.爺爺.奶奶都會問:你媽不在家.有事喔??
孩子會長大.會思考.他們會體諒你姐當時離開的原因.反而沒住在一起.他們聽不到你每天嘮叨囉唆.感情更加緊密.
加油!!!!!一定要幸福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