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告我家暴 傷害 恐嚇 他有驗傷醫生沒開驗傷單給他等於沒傷 我沒打她只是有吵架 他沒錄音 沒驗傷單 都沒證據 他堅持要離婚 法院有寄民事通常保護令申請書狀給我 通常保護令申請書狀內容 禁止我對他接觸 騷擾 跟蹤 我是懷疑他有外遇才要離婚 結婚都7年了有兩個兒子 一個小1 一個幼小 可能是人說的7年之癢吧 我是一直求她回來 他就是很堅持要離婚 不然就等法院判決 不判他離婚他ㄝ不回來 我老婆是越南人 沒有身分證 這樣他會得到小孩監護權嗎 法官是否會判我們離婚ㄋ 這些我都不懂 請懂法律的人幫我一個忙 謝謝各位大大~
我老婆告我家暴傷害恐嚇有驗傷醫生沒開驗傷單給他=沒傷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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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所述之內容,答覆如后:
一、若您妻子堅持離婚而向法院訴請離婚,必須知道起訴書內容敘述為何,然後針對重點撰寫答辯書狀及律師適時答辯,以便法院審理。
證據可分為二種:人證和物證。如果期盼能打勝官司,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是有過失的。只是空口指責對方的錯,是很難讓法官來裁決的。
二、法院在判決監護權時,是依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則來判決的,女方並不會一定比男方吃虧。法院在審判的時候還會參考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其訪視內容要注意的部分大概有下面10個部分: 1.子女的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2.子女的人格發展之需要。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4.父母保護教養孩子之意願及態度。是否有加害子女身體、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例:子女和舅舅、 阿姨或叔父)6.父母是否有不為社會所容許的虐待、性行為、遺棄、酗酒、是非道德、價值觀等狀況出現。7.父母能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8.當監護人無法充分的實施監護時,第三人協助的可能性有多大(例:娘家、其他家人的協助)9.兄弟姊妹盡量置於同一監護人之下。10.子女的意願願望。 三、經濟能力不是絕對的考量因素,誰可以把孩子照顧好才是最重要的,法官也會尊重孩子本身的意願,盡量將監護權判給孩子原本的主要照顧者,以減少孩子生活上的變動。
【若要實務上經驗,請至部落格查詢實務判決】
一般而言,當夫妻雙方的某方提出離婚意願時,不是每個配偶都能欣然的配合並接受,不順利者通常都會受到配偶的挽回或刁難,欲刁難配偶可能會要求提出離婚的一方,必須拋棄監護權、探視權、財產權等權利,或是獅子大開口,要對方給一大筆贍養費才肯離婚
為您結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沒有離不了的婚
離婚協調
離婚所衍生出的問題,不外乎是贍養費及監護權及財產等一些問題,在離婚率高居不下的情況之下,許多夫妻為了離婚所帶來的問題,必需過著貌合神離的痛苦生活,熟不知,離婚後也可以是朋友,也可以很和氣,在談離婚的過程,大多是不愉快的,,在聽了您的故事後,給您精準的判斷及建議,讓您爭取您應得的權益及保障,不讓您獨自承擔離婚所帶來的痛。
寫信給我我能幫助您
如果你想進行抓姦就要快,時間很重要
可以跟對要求精神賠償,不要到時白白離婚,
最少要給外遇對象一個法律上的處罰,而且妳還可以做感情挽回
以上問題,建議方式如下
1.委託我們進行人蒐集証物
2.你會有以下主導權
一.可對其配偶要求精神賠償
二.可對第三者要求精神賠償 <這點最重要>
三.可爭取到子女監護權與教育基金
3.做感情挽回
很少人被抓姦到後,被抓姦者二人還會在一起
4.如需要的話,在跟我們連絡進行商談,討論出妳們能夠接受的方式
5.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幫妳爭取到最大的幸福與保障
有任何疑問或是需要協助可以到我的
知識團留言或敲我及時通
祝 心情愉快
2011-08-31 03:23:41 補充:
老婆不想回來....還沒離緍前就有義務負責小孩的撫養敎育
最可以跟第三者要求精神賠償......給他個敎訓 什麼叫通姦罪 看他還敢不敢玩人家老婆
如果不是
那一定是為了傳宗接代而娶的
既然他任務完成了
為何不放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