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2日晚上被老公施暴,於是我跑回娘家避難,而我的女兒現只有2歲,一直是由我在照顧,從我回來到現在老公都不從問過我們母女狀況如何?從回來到目前女兒的生活用品一直是由我娘家支付的,我老公並沒有負起生活費,直到最近他打電話給我說要帶小孩回去。我該如何是好?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讓他帶走小孩?我有在3月2日晚上申請驗傷單也在3月3日早上到警察局備過案了。而我現在不在戶籍地我和女兒也可以申請保護令嗎?我很急,請盡快為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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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有在工作,但薪水沒老公的多,可以爭取監護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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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會把孩子判給對孩子利益最好的一方
不是只看收入
你老公有暴力傾向,你會有勝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