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協助-離婚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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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請離婚,由於另一方說過死也不會跟我離婚,所以有點難度(除了家暴外答應願意離婚後又出爾反爾)所以看了那麼多知識,我想我只能申請法院判離但我有個固難度就是我目前人是外派在國外1.申請法院判離可否請家人代為呈交2.呈交後需要歷時多久,因為我要安排飛機回台灣,(由於是外派身份,不能隨意離開工作崗位,但能提前和老闆溝通然後請長假及安排替代人選)狀況:我和他2009年4月份結婚,結婚前幫他處理掉卡債和一些有的沒有的,五月份後就開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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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um avatarCallum2011-12-23
狀紙;法院有賣一份5圓遞狀;戶籍地的地方法院[郵寄的就可以了˙地址上網查一下吧]訴請離婚的話就等判決˙不用協議書的你在國外可以請家人幫忙˙找律師把一切搞定吧2011-12-2119:36:11補充:國外不比在台灣我祝你一切順心˙家人安康新年快樂...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12-21
版大妳好!就針對法律相關規定提出淺見供妳參閱^^民法第一0五二條(裁判離婚之原因)夫妻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重婚者。與人通姦。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夫妻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夫妻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有不治之惡疾者。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著。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
Irma avatarIrma2011-12-21
辛苦了加油唷很快就要有一片晴天了妳是個好女人值得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