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謄本作為改名證明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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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上週收到了綠卡的RFE要求提供改名證明

我當初提交485時,用的是我出生後第一次被收編戶口的舊謄本(1990早期手寫那種)

而我目前手上有一份2018年與公所申請的"全戶英文謄本",在我的部分下方有註記:

"Notes: Original name: XXX; for special reasons the name was changed
for the first time on Jul 05, 2006"

此份謄本最末頁有公所的蓋章與日期標明

作為改名證明,這樣是否就夠了呢?

此謄本其實已經有兩個地方已經不是最新資料,其中之一是我已經三年多沒回國所以除籍

另一個是某位掛在我們戶的家人最近離了婚

但這些當然不影響我的改名紀錄,是否有必要重新申請謄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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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21-06-04
你的部份都正確應該就沒問題
Leila avatarLeila2021-06-07
可以的,我家人之前申請綠卡也有遇到改名問題,他交一
樣的文件現在已經收到綠卡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1-06-10
自回一下,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