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安全距離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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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車禍
前方駕駛無故轉彎造成後方連續三台車追撞
現在駕駛是說我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可是他不是本來就不因該轉彎的嗎?
而且那麼忽然 ,誰會想到直線方向有人汽車轉過去
現在駕駛就用我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說他只願意陪旁一半
好誇張~台灣的法律為什麼都是讓不守法的人趙成我們的困擾
又拿法律來掩蓋自己過失.........?
難道真的算我們很因為他無故轉彎下,自己還要陪自己修車的錢嗎?
Update:
那種情況下是不能有汽車轉彎的,他說他很累才轉的!一直道歉,說要賠償責任,事後他卻拿安全距離來說我不對,還要求修理費各負一半!!跟當初說的完全不一樣
到底是什麼交通規則,他那麼忽然,大家已經煞車了,還因為他亂開車一次倒了三台車,請大大幫忙解答該怎麼賠償,與處理

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11-04-08
未保持安全距離並不違法,轉彎前沒有事先告知也罰的不重,既然他說他很累才轉的,那累幹嘛開車哩!!你可以依這點咬他危險駕駛....有錄影存證更好。
駕駛有喝酒嗎??可以請警察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查證當時的情況。
Annie avatarAnnie2011-04-08
安全距離的定義是
前方車輛煞車
後方車輛能煞停不撞上
他要賠的是他後面那部車
至於接下來的那幾部
他要不要賠還需要做鑑定
(賠的機率.....不高)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4-08
開車情況下,依照規定速度,依照一定安全距離
不管前方車輛煞車急停,或轉彎位打方向燈
反而轉彎未打方向燈,還沒那麼急停
或發現小狗跑道路中突然煞車
你都能安全煞車停止,不會撞到
又不是對方是任意從他車道變換到你的車道
錯就是錯!算是遇到白癡就好
在台灣少部分人才有安全距離
畢竟台灣地狹人稠
只要是同方向的車,右後方追撞,肯定後方的錯
只有一種情形是前方錯
就是:
前方車輛無緣無故煞車(包含惡意煞車、講手機,吃東西)
不過前方錯的情形不容易舉證,除非對方很笨,會講實話
以上所說,保証屬實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4-09
車輛行駛中本來就應注意車前狀況.並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除非前車惡意駕駛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或有轉彎專用道而對方佔用直行車道轉彎與禁止左右轉路口.否則無解.
車輛行駛中發生多部車追撞為一部賠一部.如靜止時由後方車輛追撞致使推前方車輛應由後方車輛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