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超過28小 離職被坑一萬円 -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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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開始在某間ローソン加盟店打工,最初在面試時老闆問我シフト想怎麼排,我說
:「規定好像是一週28小時以內,在這範圍內都可以。」
老闆表示他們是發現金所以沒關係,我也就回了あ、そうですか
之後上班的每一週都超過28小時。
後期還開始排「早上6點~晚上10點」這種死亡班表
我有過最高紀錄一個月上超過200個小時
他作為老闆兼店長,也會排自己夕勤跟夜勤班
而只要當天的昼勤不是比他年長的日本人,他就一定會遲到,而且是遲很久很久,我的經
驗是等過3個半小時,有同事更是等過直接輪到下下個班...
還有諸多值得抱怨的事情就先略過

後來10/4我向老闆提離職,做到10月底,直到我11/30去找他領10月分的薪水時,他告訴
我9/30時我因為漏刷了客人一張帳單8800多,但因為蓋了章客人也以為已經付了,所以變
成我要賠那些錢,還有1500円洗衣費(但我有同事離職沒被扣),合計一萬多...
當時我真的很詫異...

1.漏刷帳單基本上在隔天精算的時候就會發現,即使沒發現等到資料回總部也一定會知道
,卻在事發兩個月後我去領錢時才告訴我
2.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是我漏刷
3.即使真的是我,也不應該讓一個PT全額賠償吧?
4.在收銀時,刷完客人的帳單後會讓你輸入帳單數量來核對,若輸入的枚數跟實際刷的數
目不符會提醒。這種double check的機制下很難出現漏刷情形(當然也不能完全否定我粗
心的可能性)。

當下真的氣到在想辦法告他,但是被朋友勸退,他叫我不要浪費時間在這種人身上...於
是我放棄了,但這件事一直讓我耿耿於懷,如今我剩不到一個月就要回台灣了,我想請問
還能採取什麼措施嗎?
班表的照片跟薪資條我都還留著,錢拿不拿得回來是其次,我更想讓他這種惡人被法律制
裁,我還有很多同事都有同樣經驗,還有人被他扣更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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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9-02-02
告他啦!不然又會出現下一個受害者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2-06
就他把錢吐出來不然就告他
Mason avatarMason2019-02-06
都隔這麼久 而且也沒證據是你漏刷
Leila avatarLeila2019-02-08
不要想著讓自己吃虧什麼的
慣老闆就是這樣養成的
Selena avatarSelena2019-02-10
領現是不會有紀錄,但店裡的出退勤都查得到,覺得立場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2-13
有點弱...祝好運
James avatarJames2019-02-14
你一開始就非法打工,變成這樣有點自業自得,遇到黑店長只
能摸摸鼻子了。入管超忌諱留學生打黑工,雖說尼泊爾之類的
國家打黑工很普遍但現在也反映在他們的簽證核發上,我勸你
的任何一絲打算,告發對你自己恐怕只有壞處。
Irma avatarIrma2019-02-19
摸摸鼻子算了下次記得一切依法行事,若你以後還有留在日本
Ina avatarIna2019-02-19
先聲明自己不是專門,只是好奇查查看,所以有錯誤的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2-21
部分請專業訂正一下..
帳單的部分,收錢後應該都會有一個螢幕要請客人按,
你才能蓋章,我的認知沒錯吧。 你可以跟他要求錄影機
畫面或是你漏刷的證據,但我猜他不會屌你。
,但我很好奇,那錢去哪了?
不過要注意的一點是,民法709條中勞動者本身的行為是
不法行為的狀況下,勞動者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這
部分我不知道打工超過28小時本身算不算這條中的不法
行為。
太多了,現在這個狀況,你要檢舉他的話自己一定出事
,但是對店長來說,不法就勞助長不罰過失犯,要脫身
搞死。
Joe avatarJoe2019-02-24
這部分因為勞動者有「注意義務」,在日本,故意、違
法行為、重過失以外的場合,不能跟勞動者要求賠償。
所以才會連數鈔票都有一張一張給攝影機看、銅板都要
放在盤子上。這部分代表有行注意義務了,若你有這些
動作,那店長就不能跟你要求賠償。(民法415、416)
是我覺得自己吞掉吧,畢竟你不是日本人,勞動者有留
學生打工超時被遣返的案例比不法就勞助長被逮補的多
的理由多你太多了,講老實話你已經賺了一堆不該賺錢
,領現金連稅金都省了,沒必要為了那一兩萬塊把自己
Andy avatarAndy2019-02-24
可以po出來至少不要再讓其他的台灣留學生受害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2-26
樓上+1 都讓你打黑工
Una avatarUna2019-02-26
你檢舉他 但他來反咬你黑工 誰吃虧較大自己想想..你可
Kyle avatarKyle2019-03-02
能永遠都不能在日本工作,甚至連往後旅遊都還會被問東
問西...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03-03
忍一下啦~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3-06
不是...我的意思是,在你根本沒有拿到錢的狀態下,怎
麼會讓對方按OK、蓋章、還單子。如果客人有把錢拿出
來,我才好奇錢去哪了。如果客人沒把錢拿出來,那就
是你的過失。雖然說非重大過失使用者(雇主)不得跟
勞動者請求,可是你又站了一個不法行為的狀態下,你
要舉報他只是讓自己處於一個的高風險的狀態,錢還不
見得可以拿回來,我是這樣覺得啦..不知道是不是另有
高明就是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9-03-09
至於稅金我就不清楚了,我也不會通靈(X)
Jacob avatarJacob2019-03-12
是也不一定他會反咬你打黑工,因為你會被遣返,他嚴重
的話也會被歇業
Queena avatarQueena2019-03-15
沒死人、沒風險(如建設業不提供安全措施)沒食物中
毒的情況在日本基本上不會有營業停止處分。特別是勞
基法,看看案例就知道,https://goo.gl/8EDp2T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3-17
日本會幫外國人?看看那些技能實習生就知道了。還有橫尸
山中的呢。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3-21
阿你不都違法了?
Yuri avatarYuri2019-03-25
看你願不願意為了這一萬日幣和出口氣去冒著被追究
Thomas avatarThomas2019-03-29
自己違法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