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與棄養問題~非常急急急!!!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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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小時候父母離異,弟弟跟父親,先生跟母親~因長期受到母親家暴,且居無定所,故投靠父親而長大成人,母親也了無音訊十幾二十年~現在先生成家立業,前幾年接到電話得知母親有精神疾病被社會局安置在安養院,後來又被一轉再轉到了桃園署立療養院中,這其中先生也都有每月匯款到母親帳戶裡,由社會局支領填補萬一有不夠的款項~這幾天突然接到新竹的醫院打來說母親流浪到那邊,要我們去處理,於是我們趕快打電話給桃園療養院問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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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Doris2013-01-28
先生的媽媽從小未盡扶養小孩責任應該符合民法第1118-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你可以向法院具狀聲請「免除扶養義務」以後就由政府社福機關照顧就可以第1118-1條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還有問題,歡迎來問...Showmore
Steve avatarSteve2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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