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就勞簽證,週末打工 - 日本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前輩好

小弟持「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的五年就勞簽證2019年來日,目前想要週一2小時
的方式接英語家庭教師,想請問有經驗或有理解的前輩:

1
關於打工是否合法。查了資料,有兩種說法:
A。只要符合人文國際資格的工作,是可以打工的
B。需要另外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才可以打工
請問哪個說法是正確的?


2
(如果順利),一般來說,家庭教師副業所得得自己進行申告,還是教師仲介公司那邊會
處理?

目前還沒投履歷接觸仲介公司,想先請教有理解的前輩,感謝。


另外,如果有前輩有認識不錯的管道,或者有同樣需求,希望能站內信,非常感謝。

--

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20-04-07
主業和副業都是相同資格內的不用另外申請。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04-14
以上是參考用。建議走一趟入管的免費諮詢窗口問個清楚。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04-15
看工作內容是否符合現在有在留資格。
Daniel avatarDaniel2020-04-17
我問過行政書士,要是符合自己簽證內範圍的話是可以不
用申報的
Emily avatarEmily2020-04-20
不用通報~除非你是去打那種服務業或體力為主的工
Megan avatarMegan2020-04-21
台灣人在日也可以當英師嗎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04-26
給樓樓上,我之前看行政書士網站上提到人文簽即使辦資格
外也不能打純體力和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