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居留證在台如何定義戶籍所在地?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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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嫁到宜蘭的馬來西亞媳婦,目前住新北市,預計這年底小孩會出生。
目前遇到的一個疑惑是,查看新北市生育補助的時候都需要父/母的戶籍設在新北市至少1
0個月(從新生兒出生日開始回推10個月)。

請問,我要如何定義我本人的戶籍所在地呢?我的居留證是應聘居留證,證上的居留地址
是新北市。

曾經諮詢過板橋戶政事務所但大家都不曉得還說要到移民署諮詢。不曉得版上可有父母面
對同樣的事可以提供一些資訊或建議?

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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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9-02
只能看爸爸的戶籍,持居留證是未入籍
Puput avatarPuput2019-09-07
生育補助只要爸爸有在新北入籍超過一年就可以辦了 錢一樣
是入媽媽的戶頭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9-10
老家也沒關係,只要戶籍(還沒遷出),只要爸爸有超過一年
在原戶籍,還是可以幫小孩先入老家的戶口拿補助!
Agnes avatarAgnes2019-09-10
入籍一定要取得國籍有身份證噢,現階段制度妳必需要放棄大
馬籍,個人覺得沒必要啦,妳拿居留證,除了沒法當公務員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9-14
及投票外其餘權益都一樣,可以考慮拿永居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9-17
老公原戶籍地補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