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機車騎士撞到併排停車的車輛 ( 轎車停於慢車道上 ) ,
若因機車駕駛 ( 行於慢車道 ) 未注意到併排停車的車輛而撞上 ( 注意到的話可以閃過 ) , 造成轎車部份損毀 ( 車尾燈損壞 , 車身刮痕 ) ,
1. 請問機車騎士是否需賠償 ?
2. 請問若轎車上有無駕駛員與車輛未發動或呈發動狀態 , 是否造成機車駕駛員需否賠償的判斷標準 ?
3. 機車騎士與車輛若無受傷可有什麼法條可請精神賠償等等的賠償 ?
Update:
第三個問題比如說 :
機車騎士並無任何損傷,但轎車駕駛員攔住機車騎士理論以致造成上班遲到被扣薪水(舉例),機車駕駛可否要求賠償?
若因機車駕駛 ( 行於慢車道 ) 未注意到併排停車的車輛而撞上 ( 注意到的話可以閃過 ) , 造成轎車部份損毀 ( 車尾燈損壞 , 車身刮痕 ) ,
1. 請問機車騎士是否需賠償 ?
2. 請問若轎車上有無駕駛員與車輛未發動或呈發動狀態 , 是否造成機車駕駛員需否賠償的判斷標準 ?
3. 機車騎士與車輛若無受傷可有什麼法條可請精神賠償等等的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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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問題比如說 :
機車騎士並無任何損傷,但轎車駕駛員攔住機車騎士理論以致造成上班遲到被扣薪水(舉例),機車駕駛可否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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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就有一個案例,是一起死亡車禍,兩輛車會車因閃避不及撞上違規併排的車輛,撞及的車輛駕駛傷重不治,結果法院判違規停車的車主要付全責,所以不管車上是不是有駕駛在,多少都要付法律責任吧,所以~~
至於法條我就不太清楚ㄌ可以參考看看!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五條 第四款 併排臨時停車者
第五十六條 第一項 第五款 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者
第六十一條 第一項 第四款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
第六十一條 第三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 事致人受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