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傳票???? - 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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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股 100年度偵查字236X7號 違背安全駕駛 案件
應到時間 100年.9月20日下午2時20分
本件被傳人係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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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8月初發生一場擦撞, 我跟對方都是機車,在8月15號左右已經和解,最後以對方賠給我19000收場
但是其中我的酒測值有反應 測出來是0.06,距離超標0.25還有一段距離
我有點莫名其妙收到傳票列為被告
我想問的是
1.是和解的人反悔,反過來告我
2.酒測0.06是公共危險罪,檢察官來告我
我搞得一頭霧水,又很難搞,煩請有經驗的人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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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9-17
交通事故
只要有酒測值
就會有公共危險罪的機會
至於會不給予免罰
去法院再說吧
PS.這是依照規定必須送的....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9-16
只要發生車禍後,酒測有反應,就犯罪了。
至於那個0.55的標準,如果超標,就算沒有肇事
,一旦被警方臨檢,一查到就會被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