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問題想請教
我是因為和公民結婚取得綠卡
卡片上Resident Since為 01/23/08
雖然都是定居在美國,但中間有回台灣2次
時間分別為
12/27/2008~02/10/2009
11/13/2010~02/17/2010
05/05/2011~06/06/2011
不知何時為遞交申請公民入籍時間點呢?
另一個問題,也是改名字
爬了很多文章,不少人說改名可以等入籍時改
但也有不少人說,現在入籍已經不給改名字了
我是因為在台灣需要改名
所以勢必證件,包括護照的譯名都會和先前的不同了
當然也會和綠卡不同..@@
不知道可否在台灣改了名字後,護照的"別名"部份
用舊名字的譯名(相同於綠卡)
能不能順利入境美國呢?
爬文中也有人提到as known as的註名(這部份我不是很懂)
和攜帶公證過的改名文件一同過海關
板上是否有實例可以讓我參考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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