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填完DS260 目前正在準備送文件到NVC
我看到NVC的網站的指示中 有下列的敘述
(在Collect Supporting Documents下)
All documents not written in English, or in the official
language of the country in which you are applying for a
visa, must be accompanied by certified translations.
意思是不是說在AIT的申請者 可以送中文的文件到美國的NVC?
搜尋了一下前人的紀錄 很多人說英文的戶籍謄本就可以當作出生證明
但今天去戶政事務所 辦事人員說只有民國八十五年戶政e化後
出生的事項才有記載在戶籍資料裡
所以我就申請了一份中文的出生證明
原本是打算要去找翻譯社 但仔細看NVC說明好像又不是這麼回事
如果我理解正確的話 既然在AIT面談
我也可以送中文的退伍令 中文的出生證明到 NVC
反正到時候是ait的人負責勘驗
希望有人能幫我釋疑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