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弄瞎情敵 伊朗男遭判以眼還眼 - 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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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lai (左是一種心智缺陷) 看板: IA
標題: [新聞] 弄瞎情敵 伊朗男遭判以眼還眼
時間: Tue Dec 14 11:14:31 2010


標題:弄瞎情敵 伊朗男遭判以眼還眼


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WORLD/WOR3/6032787.shtml (須有正確連結)


【聯合報╱編譯李致嫻/報導】

伊朗一名男子和有夫之婦發生不倫戀,為了橫刀奪愛竟拿強酸往情人的丈夫臉上潑灑,造
成對方失明。伊朗法院判決行兇男子要以眼還眼,必須接受強酸弄瞎眼睛的刑罰。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莫傑塔巴(Mojtaba)與已婚的莫德潔(Modjdeh)發生不倫戀,為了
搶奪人妻,朝莫德潔開計程車的丈夫阿里雷札(Alireza)臉上潑酸,造成他雙眼失明。
他們3人都是25歲,住在德黑蘭南方96公里的庫姆(Qom)。

伊朗伊斯蘭律法規定,在暴力犯罪中,被害人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報復權。檢察官
說,被害人決定行使報復權,這項懲處是由初審法院核准,最高法院確認。

如果被害人選擇接受賠償金,這類重刑就會被撤銷。現在已罕見這種以眼還眼的懲罰,伊
朗與沙烏地阿拉伯曾有幾起殺人犯被判償命的案例,最後受害者家庭大發慈悲,在緊要關
頭接受賠償撤銷懲罰。

雖然如此,當地改革者仍對以眼還眼的懲罰感到憤怒,國際人權組織也稱這種懲罰是司法
酷刑。

今年8月,沙烏地阿拉伯曾有一起判例,一名男子持刀殺傷被害人的脊椎,導致對方癱瘓
,法院判決兇手的刑罰是以手術切斷脊椎。醫院不肯動這種手術,後來據說沙國國王阿布
都拉出面,要求法官改判,以免沙國形象受損,法官也從善如流。

【2010/12/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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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y for Obama: Psalm 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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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12-20
伊斯蘭的宗教改革 最關鍵的就是讓這些Sharia能符合現代
人權、法治的精神 才能撐得上成功 否則伊斯蘭的形象永遠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0-12-23
讓世人不安的
Tom avatarTom2010-12-25
反觀我國民眾還相當崇尚如此法治的呢XD
Tom avatarTom2010-12-25
我是還滿希望這麼做的.....
Olga avatarOlga2010-12-26
新加坡也是野蠻,觀感也不佳,但重點是國內治安,國際輿論?
憑啥管他國國內事物?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12-30
臺灣應該改革成伊斯蘭神權政體.
Erin avatarErin2011-01-04
酷刑跟良民有何關係?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1-08
那被甲甲強督怎么辦? 督回去?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1-10
戴電子貞操帶.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1-12
....拿新加坡和伊斯蘭法律比? 以眼還眼就不要被栽贓啊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1-13
看法律和刑罰卻從來不從卡夫卡式惡夢的角度來想的人 真的是
Kumar avatarKumar2011-01-14
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種原始反智的邏輯...
Carol avatarCarol2011-01-18
一個人民不遵受法律 又愛幻想嚴刑峻罰的國家
Delia avatarDelia2011-01-22
永遠只會看別人多好多好 自己做了也達不到效果的
Edith avatarEdith2011-01-24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不錯阿!
Adele avatarAdele2011-01-24
約法三章 殺人者死!
Zanna avatarZanna2011-01-27
然後就會有人想辦法裁一條殺人罪給自己討厭的人...
Tom avatarTom2011-01-30
只要不是被陷害的 這個做法很公道呀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2-02
我早就主張台灣應該成立宗教法庭跟道德警察
Emily avatarEmily2011-02-02
道德警察要怎麼執法? 他的道德認知萬一跟你的不一樣 怎麼辦?
樓上的說法太恐怖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2-03
台灣什麼神都拜 那宗教法庭要聽哪一種神的? 莫名奇妙
Erin avatarErin2011-02-05
當然是立伊斯蘭教為國教 不過 是我沒說清楚 抱歉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2-06
自然是以可蘭經當做執法依據
Zanna avatarZanna2011-02-10
若發生在台灣 重傷害最多判10年左右 有悔意判五年 表現良好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2-13
兩年半假釋 毀掉別人一輩子的代價不過兩年半 符合公平正義?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2-15
當然不符合 所以只要成立宗教法庭 這個亂象一年就可改善
Ivy avatarIvy2011-02-19
這不是很好,難道關他十年,他會比較怕?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2-19
法律應該是一種 "就算會漏放 也不想錯殺" 的機制..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2-23
只是現在打著公平正義旗號 這種機制的精神就被完全無視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2-28
很多王八蛋是該死 可是法律就是得考慮到那些例外的可能性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03-03
人性本惡 法應該也要對執行的單位和執行者全然不信任 提供
Mason avatarMason2011-03-04
就算任何人一個管道去爭取權利 就算他十惡不赦 就算會錯放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3-08
至少能減少錯誤冤枉善良人的機會
Leila avatarLeila2011-03-09
當然這些都是理想 但現在的法 要有這種精神應該是基本吧..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3-11
所以以牙還牙..只是在把法律的精神又往幾百年前倒退而已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3-12
結果嘴砲到最後 真的活在以牙還牙的世界的話 又會大喊不公
John avatarJohn2011-03-13
來不及大喊不公啦,直接以侮辱宗教法庭的罪名拖去斃了
Emma avatarEmma2011-03-15
純噓brasel
John avatarJohn2011-03-16
法律的精神? 法律是人創的,所以他根本沒有「正確」的精神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3-21
brasel那個沒什麼好噓的吧 雖然例子不太登大雅之堂 但是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就是會出現這種荒謬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3-23
「被害人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報復權」,又不是要你執行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3-27
基本上popoka大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3-31
"不只是倒退百年 甚至是倒退千年也不誇張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4-04
跟誰執行有啥關係?
你的說法就動私刑就好啦 幹嘛要法律哩?
Donna avatarDonna2011-04-08
不過這個反正吵不完 全部刑罰通通改成死刑就好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4-12
不過哪天自己被誤會為犯罪者的時候 就不好玩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4-16
像這個案例 以眼還眼 最後發現真犯人不是莫傑塔巴
就好笑了 法律莫名其妙的讓被害人家屬多了一個挖人眼的機會
Dinah avatarDinah2011-04-20
然後莫傑塔巴又有以眼還眼的報復權....
法律演進了這麼久 就是發現這些謬誤 有了衣些基本精神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4-24
如果只是單純想洩恨 Happy~ 確實以眼還眼很好用啊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4-25
除了爽 這種做法有任何好處嗎? 還不如留著眼睛好好工作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4-26
賺錢賠給受害者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4-27
我覺得每次台灣討論到這個問題 都有一個很妙的邏輯
Rae avatarRae2011-04-30
"因為現在判罰太寬鬆 所以要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難道就沒有修正的中間值可以取嗎?...
Isla avatarIsla2011-05-04
反正和只想把所有法律變成古代刑法的人談這種邏輯 我想也是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5-05
白費 在旁邊喊報復能夠感到快感 多數都不是真正的當事人
Isla avatarIsla2011-05-09
所以本村洋真的很令人佩服 能夠在母女被殺的狀況下
說出死刑存在 和什麼時候 為什麼要判罰的真正意義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5-13
比起嘴砲亂喊的人 有說服力且明顯深思熟慮多了
Poppy avatarPoppy2011-05-16
刑期過輕是廢除肉刑造成的弊病 法律要防止罪犯犯下更大的罪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5-17
僅有的手段就是減輕刑罰 不到罪大惡極天誅地滅者不判死刑
Ethan avatarEthan2011-05-20
殺人者 法律條文也會網開一面 以防逃亡中的罪犯殺更多的人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5-24
依比例原則排定下來 多數罪行都不會對應足夠的制裁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5-29
我不認為在廢除肉刑這大前提下 法律還能夠往嚴罰的方向修正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6-01
先進國家法律很像是極度妥協下的產物 雖然是主流 但我不認為
這代表正確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6-04
除非真的有神, 否則想惡人都惡有惡報其實不切實際.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6-07
正確不正確是文字遊戲而已 我不贊同你的看法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6-10
對 樓上C兄說的就是性惡論推出來的法學精神
不過這已經是價值觀問題了...
沒辦法和你做什麼價值觀上的討論..因為說再多都不會變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6-13
包青天用的鍘刀現在沒人希望可以再度啟用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6-13
而我作為功利主義者, 法和刑都只是協助社會運作的工具.
Elma avatarElma2011-06-17
法律只是「遊戲規則」, 而人則只是對規則產生反應.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6-22
而正義本身是主觀的, 法律本身是無法和正義畫上等號的.
因為法律是規則, 它只能客觀地運行.
David avatarDavid2011-06-25
想用來滿足主觀的願望, 本來就不可能.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6-26
看到"醫院拒絕執行手術"的段落時,真是拍手叫好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6-30
某類程度來看 殺人者死和以眼還眼其實真的差不多 ...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7-02
臺灣名義上沒有肉刑(身體刑) 不過死刑不也是肉刑的一種?
Noah avatarNoah2011-07-04
相信我 臺灣一定有人蠻想鍘刀啟用阿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7-04
我認為臺灣人沒資格說伊朗野蠻 本國民意不也反對廢死?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7-07
廢死不一定正確 但若認為各國民情不同 指回教國家野蠻無理
指新加坡野蠻也沒有太大道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7-08
該國整體教育資源程度也是一大關鍵啊...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7-09
對於包青天、海瑞這一類被稱頌的"清官"、"執法者"我不會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7-13
用"以今非古"的角度去否定他們 但是如果這個時代還用
Hazel avatarHazel2011-07-14
包青天(宋代)、海瑞(明代)的法律學或法律體系來做判決基
準 我想我大概就先移民了XD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7-19
伊朗的伊斯蘭律法學派是"賈法里派" 這個學派的特質就是
Delia avatarDelia2011-07-21
側重以"情理"來立法、判決 什麼叫運用"情理" 可以參考
Emily avatarEmily2011-07-22
黃仁宇"萬曆十五年"中關於海瑞的篇章
Sarah avatarSarah2011-07-24
伊朗的伊斯蘭革命最根本的"改革" 就是把巴勒維時期的世
Eden avatarEden2011-07-27
俗法理學和法律體系給摧毀 重新把法學建構和律法制度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7-29
的基礎回到了中世紀的"賈法里派"
Megan avatarMegan2011-07-31
包公直到今天仍然有名氣、還可能有廣大的"支持者" 我覺
Hedy avatarHedy2011-08-04
得這符合"人之常情" 可以認同;只是包公本人的執法行為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8-05
和其背後的整個法律系統能否適合現代的社會架構 那就是
另一回事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8-05
包青天那類是有問題的法律體系下最理想的人選而已...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8-10
但不好的體制就是最好的人才也會處處制肘.
Andy avatarAndy2011-08-14
應該有替代賠償, 像是囚禁, 然後做苦工把所得償還受害者(家屬)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8-15
現代社會的話, 犯罪者無法創造產值才是大問題...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8-20
一個人只付出沒技術的勞力, 在現代社會超不值錢.
Iris avatarIris2011-08-21
會被關起來的 大概也被認為在社會創造的產值是負的.....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8-24
"零產值"總還是勝過"負產值"....
Jack avatarJack2011-08-24
包公判案 是最常用來說明"糾問制"的例子 今天還有人在崇拜
蠻可悲的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08-29
除非說有受過法、政相關學科的訓練 要不然大多數人對包
公的印象不會太差的XD
Kumar avatarKumar2011-09-01
那只能說是一種文化積澱的問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9-02
畢竟包公被等同"公正廉明"的印象已經深植華人圈了....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9-05
羅賓漢和恐怖份子也是一線之差而已.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9-07
忽視再犯對社會的危害 去計較犯人微薄的生產力 這也太奇怪了
Freda avatarFreda2011-09-10
原來防止再犯只能戳瞎眼睛啊 還有那是微薄的生產力?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9-14
這種"防止再犯"比較像殺雞儆猴 看的只要懂何為死活即可...
Quanna avatarQuanna2011-09-19
本週三上賽局理論前,我不能接受以牙還牙。但導了邏輯以後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9-22
我才知道古人真有大智慧。雖仍傾以德報怨,但不能說他錯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9-23
有機會,我看看有沒有辦法解釋,最好是有高手可以解釋啦~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9-28
這種規則可能可以讓人民能在做事情先想清楚後果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