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一定要給不負責任的那方探視權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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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會喝酒會家暴也幾乎沒有撫養我們(只給我妹奶粉錢和我姊生活費)我妹才3歲半可是他很明顯的討厭我爸我媽很懦弱事事順我爸也不願離婚我爸在打了我和我媽以後搬去我爺爺奶奶家(那邊的男性大概都是這種人總而言之媽媽這邊處於弱勢)詳細時間我既不清楚了反正從那時起就不斷回來回來像沒發生什麼事一樣吃飯洗澡睡覺(依然不付生活費)就在剛剛我媽終於叫他不要再回來我爸放話說我妹姓張法官會判給他否則也一定有探視權便回他家了想請問1.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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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na avatarSelena2011-06-07
探視權是無法被剝奪的但是你們可以明定探視的時間跟地點比如隔幾週的週末,在公眾場合(速食店、公園等),幾點到幾點以及如小孩不同意被探視,就不能探視他要探視是他的權利,你的母親不能阻止但是你們可以拒絕被探視,這就不是你母親的問題了不過探視是離婚後才會有的問題沒有離婚之前沒有探視的問題還有這整件事情是你的母親為核心老實說我真的不能理解這樣的婚姻這樣的家庭還有什麼值得忍至於監護權通常以年幼從母為原則不會姓張�
Poppy avatarPoppy2011-06-03
幫什麼忙樓上不是當事人為了賺錢多管閒事破壞家庭
Harry avatarHarry2011-06-05
如需要幫忙請回信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