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在吉隆坡怎麼退稅嗎?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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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要去吉隆坡玩
現在已有6%的消費稅
網路找到的退稅說明:
一名外國旅客在獲得政府認可的商店,購物價值超過300令吉的物品,該名旅客需在現場向店員出示護照和索取退稅表格,當場填寫必要資料如抵達和離開大馬日期、購
物日期、明細、消費金額等,同時雙方簽名。
當該名旅客準備離境時,他在機場時需要攜帶所購買物品、護照和退稅表格,前往關稅
局櫃檯核准,一旦獲批則可前往退稅櫃檯取回款項,已被徵收的消費稅金額,可以現金(
不超過300令吉)、支票、匯入銀行戶口及信用卡方式取回。
旅客退稅制(TRS)
符合資格旅客條件如下:
1 單店消費滿300令吉 (可累積收據)
2 在指定已註冊消費稅系統的商店消費
3 限於使用空運服務離境者
4 指定退稅代理可徵收手續費
5 在購物後3個月內申請退稅
6 菸酒、消耗性及沒離境產品不能退稅
7 大馬人及永久居民不能退稅

但沒看到實際退稅的分享文
有人有實際退稅過嗎?
可以分享一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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