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下列車禍涉及的法令有哪些需負什麼責任(很急!10點)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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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男女駕使一輛轎車經台北縣新莊市環河西路附近,因車速過快,失控衝撞路旁電線桿,電線桿被撞斷,硬生生壓在車頂,所幸駕駛及女乘客命大,送醫後無大礙.
請問這樣的車禍有涉及哪些法令,或需負什麼責任,需不須賠償,誰賠給誰?
很急..明天要交作業!!
請各位大大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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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6-04-17
這牽涉到對方是否有酒後駕車的狀況,如果有酒後駕車,則觸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五條,如果沒有酒後開車肇事,則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五條。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之三   (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五條   (妨害安寧秩序之處罰(十三))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擅自操縱路燈或交通號誌者。  二、毀損路燈、交通號誌、道旁樹木或其他公共設施者。
Irma avatarIrma2006-04-19
車速過快失控衝撞路旁電線桿
電線桿被撞斷,硬生生壓在車頂
從頭到尾~~~~
除了要賠償電力公司的公共設備費用外
就是自己的修車費及醫療費
至於車速過快~~~
照說若被取締是要罰超速開紅單
但若只有私下與電力公司和解
沒驚動交通警察這些錢可能就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