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姊夫有暴力傾向因為不堪虐待攜眷回娘家居住且遷入娘家戶籍地至今已有5年左右他們曾經協調離婚但他不願意簽字而且是獅子大開口要求根本無法接受之贍養費才願意離婚因為很暴力所以我們害怕訴請離婚會遭到縱火或其他方式之威脅因為他可能已經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因為他沒殘障手冊所以根本無法取得證據再訴請離婚我請教了里辦公處該怎麼辦才好他給了我如此意見請問行的通嗎一先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證明已分居狀態二請鄰居或管轄��
有關法判離婚之法律問題請教拜託大家 - 社會議題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