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下午當天調解,最後雙方共識要離婚,但還沒有簽離婚儀式,七月份下午再調解談論小孩的事情,調解委員請男方給女方母子見面,男方己承諾,5月26日(六)十點約在林口肯德基母子見面,不到五分鐘,男方告知今天有事情先走。
一、我因先生有陷脖子危及我生命的安全,如今不敢去男方私人家,用簡訊告訴先生請帶小孩來肯德基(公共場合)見面,這樣有違法了嗎?
二、調解委員請男方給母子見面,如今看來男方不肯讓我和孩子互動,我應該採取如何爭取本來的監護權?目前有傳訊跟先生溝通了解小孩的情況,但男方不透露小孩的情況。
三、要先談條件完成時,才能簽離婚的後續動作嗎?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四、孩子從出生到四歲都是我照顧者,四歲後中間被男方剝離親子關係,保姆家說不會給兩方,表明中立,如今看來己交給男方權利。
ps.保姆都叫阿公把小孩帶到別的地方,在過程中有拉扯過,我還是沒有挽回小孩,求保姆家還給我小孩。
四、所謂探視權是哪些權力?
懇求大家幫忙無助的母親很想念小孩份上,懇求教教我該如何做
一、我因先生有陷脖子危及我生命的安全,如今不敢去男方私人家,用簡訊告訴先生請帶小孩來肯德基(公共場合)見面,這樣有違法了嗎?
二、調解委員請男方給母子見面,如今看來男方不肯讓我和孩子互動,我應該採取如何爭取本來的監護權?目前有傳訊跟先生溝通了解小孩的情況,但男方不透露小孩的情況。
三、要先談條件完成時,才能簽離婚的後續動作嗎?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四、孩子從出生到四歲都是我照顧者,四歲後中間被男方剝離親子關係,保姆家說不會給兩方,表明中立,如今看來己交給男方權利。
ps.保姆都叫阿公把小孩帶到別的地方,在過程中有拉扯過,我還是沒有挽回小孩,求保姆家還給我小孩。
四、所謂探視權是哪些權力?
懇求大家幫忙無助的母親很想念小孩份上,懇求教教我該如何做
All Comments
2012-06-09 06:06:46 補充:
還有監護權跟錢的關係並不會很大,如果小孩願意跟你的話,那是最好不過了。因法官會衡量小孩的意願。所以你立場站穩就不必擔心看不到自已的小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