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有關法律常識的條法 - 家暴Thomas · 2008-09-3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1.性侵害須在何種情況下才成立.如果成立的話.它是觸犯了第幾條的法規.2.家暴.須在何種情況下才成立.如果成立的話.它是觸犯了第幾條的法規.3.青少年吸毒.飆車.須在何種情況下才成立.如果成立的話.它是觸犯了第幾條的法規.家暴All CommentsDinah2008-09-30A1:所謂的性侵害,即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由於版大沒設限,所以我將可能觸犯的法律一一列舉如下:刑法第二二一條(強制性交罪)、刑法第二二二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刑法第二二四條之一(加重強制猥褻罪)、刑法第二二五條(乘機性交猥褻罪)、刑法第二二六條(強制性交猥褻罪加重結果犯)、刑法第二二六條之一(強制性交猥褻等罪之殺人重傷害之結合犯)、刑法第二二七條(對未成年人)、刑法第二二七條之一(減刑或免刑)(適用18歲以下人犯)、刑法第二二八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刑法第二二九條(詐術性交罪)、刑法第二二九條之一(告訴乃論)(例如對配偶犯罪)。A2:構成成家暴之要件,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第一章第二條第1項之定義,本法所稱家庭暴力者,謂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家暴之受害者,即可依法申請保護令,至於施暴者,則已觸犯家暴法第二二條,警方可以家庭暴力犯罪名逕行逮捕或拘提。A3:青少年在該情形下,已經達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標準了。版大提到的,已包括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條中了,必須由少年法院管轄處理。首先就吸毒部分,依本法第四二條,必須接受保護處分及禁戒治療之裁定,而飆車部份,除了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第43條,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外,仍可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保護管束、感化教育之制裁。Related Posts夫妻**怎麼算對錯?我可以申請什麼樣的補助??精神病之人與家暴我想辦理離婚有甚麼方法?我活的一點都不快樂我快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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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性侵害,即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由於版大沒設限,所以我將可能觸犯的法律一一列舉如下:
刑法第二二一條(強制性交罪)、
刑法第二二二條(加重強制性交罪)、
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
刑法第二二四條之一(加重強制猥褻罪)、
刑法第二二五條(乘機性交猥褻罪)、
刑法第二二六條(強制性交猥褻罪加重結果犯)、
刑法第二二六條之一(強制性交猥褻等罪之殺人重傷害之結合犯)、
刑法第二二七條(對未成年人)、
刑法第二二七條之一(減刑或免刑)(適用18歲以下人犯)、
刑法第二二八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刑法第二二九條(詐術性交罪)、
刑法第二二九條之一(告訴乃論)(例如對配偶犯罪)。
A2:
構成成家暴之要件,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第一章第二條第1項之定義,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者,謂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家暴之受害者,即可依法申請保護令,
至於施暴者,則已觸犯家暴法第二二條,
警方可以家庭暴力犯罪名逕行逮捕或拘提。
A3:
青少年在該情形下,已經達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標準了。
版大提到的,已包括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條中了,
必須由少年法院管轄處理。
首先就吸毒部分,依本法第四二條,必須接受保護處分及禁戒治療之裁定,
而飆車部份,除了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第43條,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外,
仍可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保護管束、感化教育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