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爭取小孩監護權的問題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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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老婆的第2次婚姻,是我的第一次,我老婆再她娘家有一個他跟她前夫的小男孩7歲,而我是家中的獨子,我跟我老婆有一個小孩目前8個月,由我跟我父母這邊在扶養,在去年12月我婆跟我提出離婚,但是因為小孩的監護權問題所以一直沒有談成,當初小孩是給保母帶,合約是我老婆打的,所以合約終止時,要由媽媽這邊先帶走,他沒帶走我才能帶走,但是終止的那天媽媽並沒有出現也不接電話,隔天我才把小孩帶到我父母家,也請保母寫了證明書是媽媽沒處理我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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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2-15
雖然小孩兩歲之前都是從母沒錯但是以法官的角度看來還是會將小孩判定給適合的監護人你只需提出對你有利的證據還有工作的薪水他有得過憂鬱症你在這一點就已經贏他了但你須在法庭上提出是屬於互毆的證據我覺得你得到監護權的機會是滿高的...
James avatarJames2011-02-15
您好法律並無兩歲從母的規定是以主要照顧者為主(因為通常是母親照顧所以你才誤解)所以我建議你小孩部分盡量由你與你家人照顧先不要讓小孩被帶走照顧這樣對你爭取監護權比較有利而且對方有憂鬱症對你很有利可以加以發揮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Joe avatarJoe2011-02-15
你有家暴依法官的自由心證來說比憂鬱症頦要嚴重因為妳有可能會把氣出在小孩身上妳老婆有憂鬱症只不去刺激她她就不會發作法官可能會依這個論點下去判決監護權在說憂鬱症又不是醫不好只要不受外界刺激跟醫生開導會慢慢好起來除非你能提出有利的反證
Cara avatarCara20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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